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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1979年刑法。

「魏局說得對,確實是過了追訴期了。」白松點了點頭:「案發時不是1997年刑法,根據1979年刑法第77條之規定,必須是公檢法採取了強制措施後逃避偵查審判的,比如說取保候審跑了,這情況才是不受追訴期限制。單獨的立案或者應當立案沒有立案,還是會計算追訴期。根據刑法從舊兼從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那個案子確實是過了追訴期了。」

「79年刑法居然是這麼規定的?」幾個人竊竊私語起來。

要這麼說,都過了追訴期還查個屁啊……

魏局看白松的表情依然沒什麼變化,他有些好奇。說了這麼多,白松為什麼並不氣餒?

「白所,你有什麼想法嗎?」有一個副支隊長讀懂了魏局的表情,直接幫魏局問道。

「1979年刑法第76條第四款同樣有規定,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可以報請最高檢核准。」白松目光灼灼地看著魏局長。

魏局對這個目光絲毫沒有額外的感觸:「好,先查案,如果確定是命案,而且是死了好幾個人這種慘案,這個事我會給領導說的。」

……

魏局自然知道這個案子的難度。

但是,如果這個案子能破,而且是一個過了追訴期的案子被揪出來處理了,那這個事絕對會比假幣案影響還要大!

市刑偵總隊,還怕事情搞大?魏局恨不得央視來報導。

「對了,白松、王華東,你們幾個最近一段時間最好便宜行事,人身安全需要做好保障,有什麼事情及時跟我說。」魏局囑咐了幾句,接著開始開會,轉達了市局的指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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