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2/4页)
的后半生是什么样的?他可能这辈子也进不了城;这辈子也住不上高高的楼房;这辈子也穿不上时尚的休闲服;这辈子也品尝不到那些连名字都没听说过的山珍海味。尤其是春梅死后,他这辈子的光棍儿怕是打定了,如何能娶回比他小18岁,带着工资的国家干部梁玉敏?从家里出来时,他怕梁玉敏不高兴,没敢对她提要给春梅迁坟的事。城里的女人多是小心眼儿,尽管梁玉敏没朝他发过火,没给过他脸色,但他还是有些怕她。他心里知道,其实那也不叫怕,而是自卑。
第一章 迁坟(2)
丰长命住的狼窝掌村不是山西昔阳大寨的那个狼窝掌,它是隐在塞外群山之间狼山县的一个偏僻山村。
狼窝掌村曾是饿狼出没的地方,最早的时候,这里的人家里有一半是猎户。丰长命的爷爷是猎人,父亲也是猎人,只不过爷爷当年猎狼时用的是钢叉和弓箭,而到了父亲这一辈儿时,用的是猎枪了。丰长命13岁就随父亲打猎,到了18岁已经打死十几只狼了,就在他19岁那年的冬天,狼窝掌村边仅存的一群狼和狼窝掌仅存的几个猎人在村北十几里外的一处山洼展开一场决战。一只被打伤的母狼发出了惨痛的嚎叫,那嚎叫声招来了公狼,公狼又招来了狼群,猎人便被狼群困在了洼地。成群的恶狼疯狂地扑上来,嚎叫声和白森森的牙齿令人胆颤心寒。猎枪“砰砰”地响,冲在前面的狼不断倒下,发出垂死的哀嚎,而更多的狼又冒着铅弹继续扑上来。猎人红了眼,狼也红了眼,人和狼都红了眼。尽管猎人的手里有着足以置狼于死地的猎枪和百发百中的枪法,但狼群还是一鼓作气,趁着猎人装填弹药的空隙一拥而上咬断了猎人的喉咙,将他们开膛破肚,吃得只剩下几根骨头。那天,丰长命恰巧进城卖皮货,没有随父亲一道参加那场触目惊心的人狼大战,这才侥幸躲过一劫。因此,他便成了狼窝掌村最后的,也是唯一的一个猎人。
此后不久,解放了,公社为了彻底消灭狼患,发给丰长命一条快枪。丰长命背着快枪四处搜寻狼的踪迹,将那些残余的狼一只只地猎杀。直打得狼群溃散,狼窝掌方圆百里再没了狼的踪迹。为此,公社还特意发给他一张“打狼英雄”的奖状。
正可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狼窝掌没有了狼,丰长命也完成了他的历史使命。他不善农活儿,只好上山打些小野物了以度日。
那年,丰长命突然捡了个儿子,这儿子便是丰九如。
狼窝掌是个穷地方,穷山恶水。有闺女的人家都想把闺女嫁到滩里富裕的地方,所以村里的后生难得娶房媳妇。丰长命也不例外,二十大几了,连个相媳妇的机会都没捞着。他原本和村里一个叫春梅的闺女相好过一阵儿,可不等他找媒人提亲,春梅便被人捷足先登娶到了外村。
记得是那年的夏秋之际,不知道怎么搞的,出来讨饭的人突然多了起来。什么安徽的、四川的、山东的、河南的,拖儿带女、携老带幼,口音杂七杂八。前脚刚打发走一拨,后脚又来了一拨。开始时,人们看那些讨饭的可怜,便从自己的碗里给他们匀了些吃的。后来,自己的碗也要空了,人们便精明起来。
那天丰长命的运气特别好,出村没多远便打了只野兔。丰长命正掀开锅盖尝兔肉炖熟了没有时,听得屋外有动静。放下锅盖出门一看,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婆婆和一个瘦骨嶙峋的小媳妇。老婆婆手牵着个四五岁大的孩子,孩子头发乱得像蓬荒草,脸脏兮兮地,嘴角流着涎水,分不清是男是女。那小媳妇的怀里则抱着个小不点,那小不点不过几个月大,用块白底蓝花的花布包着,小手在空中乱抓,哇哇地哭个不停。丰长命虽然生得英武,却有着一副见不得眼泪的心肠,尤其看那女人怀里的婴儿可怜,心一软把刚炖熟的野兔连汤带肉盛一碗端出去。那个四五岁的孩子饿极了,二话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