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家事国事 (第1/3页)
杨培风将剑匣妥善安置后,天已抹黑。
陆府又差仆人请了一次。
实话说,他面子挺大。扶风城但凡有见识的都知道,能宴请到深居简出的木奴丰老板,是一种福气。
酒宴设在流风阁,他某位同窗的家族产业。
二十年前,州学正卢钦南下扶风,并带来东篱书院。在此人教导下,书院英雄辈出,有擅韬略者破格授任兵部,有武道天才做了王侯上宾,更有雅人韵士赋诗一首名动天下。
杨老太爷在当地有一定声望,安排族内唯一的晚辈入学,并无难处。
但此时再看,窘迫到如此地步的杨培风,也难怪被当了多年异类。
杨培风并非一无是处,相反,他其实什么都懂一点,就一点点,无一精通。
他叹了口气,将飘到九霄云外的思绪收拢回来,刚往台阶上抬了条腿,侍立在旁的小厮便皱起眉头。他刚将果盒递出,就见小厮伸手挡住,“走走走!打秋风也不打听打听今天谁做东?陆老爷招待朋友,谁吃你这酸不拉叽的橘子?”
杨培风有些发懵,愣了一小会儿,方才弱弱道:“陆老爷不吃,小陆老爷没准儿喜欢?”
他实在穷的可怜。
老太爷生前每一笔人情往来都记得清楚,以后谁家有个喜丧事,他都得替老人还上。而那笔数额不菲的银子一半被他输给赌坊,一半当做药钱,早没了。至于答应的沈掌柜的“衣锦还乡”,如今更无着落。
他已尽可能,从木奴丰挑出模样还算周正的橘子。
接着,他认真地补充了一句,“甜的,不酸。”
小厮被气乐了,好声劝道:“若为寻常酒宴,就连路过的狗叫的好听些,也能叼走块带肉的骨头。可今日探花郎的做东,惹恼了官老爷,你如何吃罪得起?”
杨培风喃喃点头,“这倒也是。”
小厮洋洋得意,知道了还不快走!
“培风?”
迟疑的嗓音从他身后响起。
杨培风转身,神色木然,“你是……”
他爱饮酒,但却讨厌各种酒宴。从出门起,他脑子里就只剩一团浆糊,现在认不出人,倒也显得合情合理。
来人穿着一袭天青色薄衫,高高瘦瘦,容貌俊朗。似乎没看出杨培风的窘迫,这人笑容和煦道:“我,不记得了?”
杨培风微微低头,“对不住。”
“一晃眼都离开扶风这么多年,别来无恙啊培风,现如今和柳新还好吧?”这人怅然道。
杨培风忽然有了印象,“何昊?”
“这不还都记得吗?”
此人笑容愈发地浓,好像能被木奴丰老板记住,是一件天大的幸事。
他只在东篱书院待了三年,后随家人四处漂泊。
往事渐渐随风而逝,却独有一人,令他始终难以忘怀。
当年,包括他自己在内的同龄人,还热衷于游山玩水时,少年就乐此不疲地给孤本古诗标音注释;等他们终于累了乏了,开始装模作样附弄风雅,而对方早已沉醉在三教经典中无法自拔。听着就很孤僻,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少年似乎和谁都聊得来,有俗气的一面,更会得意洋洋地挥舞一根木棍儿,自封一个扶风狗见愁的浑号。
何昊细细打量着,对方从上衣到鞋面的深黑色似乎从未变过,除了束起长发的一支木簪外,再找不出别的任何装饰。
杨培风有一双的漂亮的瑞风眼,眼光流而不动,眉头舒展时含情脉脉,微蹙时不怒自威。
与生俱来的多愁善感,恍如当年。
何昊神色复杂道:“门口风大,先进去喝两杯?”
“好啊。”杨培风欣然应允。
流风阁二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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