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巧妙的“还债”(中) (第1/3页)
3.智斗
陶大海终于开口:“是……是我借的。”
“向谁借的?”
“朋友。”
“朋友叫什么名字。”
“叫……我想想,哦,是梁……什么来着。”
“你连朋友的名字都记不清,还算是朋友吗?”
陶大海低头不语,陈渊继续问:“你跟这个梁认识多长时间了?”
“两天,哦,不,也可能是五天。”
“认识几天就肯把钱借给你?敢情你是银行,人家来你这儿存款啊?”
陶大海又不说话了,他自己也知道,这个回答明显不合理,但他一时也编不出更好的答案。
“是谁向你的银行卡转的钱?”
“是……”陶大海支吾着,这个问题他确实回答不出来。
“陶大海,你的银行卡交易明细我们已经查过了。”陈渊在有意识地提醒。
陶大海的回答像是挤牙膏:“姓梁的女人知道。”
“你们两个怎么认识的?”
“我跟姓梁的女人是通过朋友认识的。通过朋友认识朋友不犯法吧?”
在陈渊眼里,这样的说辞无疑是避重就轻,陈渊决定亮出“杀手锏”:“谢金星你认识吗?”
陈渊的话是胜负手。
陶大海的心里一阵颤动,警察肯定是抓到了谢金星,如果谢金星交代了,自己差不多相当于“裸奔”了。
“嗯,认识。”
“谢金星跟你是什么关系?”
“朋友。”
“他为什么跟你同时出现在莲花路的银行营业厅的停车场?”
陶大海紧闭双唇。陈渊接着问:“要不要我把监控调出来你看看。反正我已经看见了,你们两个人很亲密对吧?还上了一辆车,你跟他说过什么?”
“我跟他说要还他的钱。”
“你还钱了吗?”
“还了。”
“你拿什么钱还的?”
陶大海忽然觉得自己落入了陈渊的“陷阱”,自己果然是在“裸奔”。
陶大海无力地垂下头:“我交代。这个钱确实不是我的,但是我的钱被人骗了,警官,这些人的钱有问题,也许这些人就是骗我钱的那帮人……”
陶大海还怀有一丝侥幸。他生出来一个非分之想,说了这些话,警察会饶了他。
陈渊制止了陶大海的话:“我跟你讲一个简单的道理,你的钱被人偷了,你再偷别人的钱也会构成盗窃。”
“那为什么有人被骗子骗了,从骗子手里把钱骗回来不叫诈骗呢?”
陶大海在反问。
“受害人被骗子骗了,从诈骗分子手里使用欺骗的方法讨回自己的钱,这行为的目的不是非法占有,但如果受害人骗的是不相关的人,就是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在法律上,债务都是相对的,通俗一点说,就是一个人欠你的钱,你只能向这个人讨要,向别人讨要都是非法的。”
陈渊自己也奇怪,自己又不是律师,为什么会跟嫌疑人说这些。
“我本来想取完钱就跑,但是那个姓梁的女人跟得太紧。”
“就这些?”
“我准备了第二套方案,我跟谢金星说,我老婆管得严,不能直接还钱,只要我的身边出现女人,就以警察办案的名义把我带走。”
“你跟谢金星说过银行卡里的钱是怎么来的吗?”
“没有。”
陶大海的交代与谢金星一致。
“还有一个冒充警察的人,他是谁?”
“是我朋友,郭超。”
4.“刷单”被骗
时间回到五个月前的一天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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