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部分 (第2/5页)

他第一个“啪啪啪”地用力鼓掌,仿佛想要一下一下地拍在李慕白脸上。

不管情愿不情愿,大家还是跟着鼓起了手掌。

李慕白带着他的乐队成员们,昂然上场!

迷失酒吧绝对不是三里屯最大的夜店,但是要论内部装潢和设施设备,它说自己排在第二,那么没有哪家敢称第一。

一支流行乐队所需要的乐器和设备,在这里通通能找到,而且都是高档货色。

李慕白的队伍毫不客气地占据了原先那些乐手们的位置,他自己抱着一把电吉他站到了麦克风前面,意气风发显得无比自信!

而刚刚下台的萨家豪忽然有点不自信了。

他给李慕白下了套,李慕白也中套了,但现在不知道怎么的,感觉中套的好像是自己——这孙子装得太像大尾巴狼了。

其中必有阴谋!

萨少还是很聪明的,他立刻想到了一个问题:“李慕白,你不会是买了歌吧?”

以他们的身家,口袋里面随便掏摸掏摸,也能轻轻松松地掏出买首好歌的钱,先前李慕白重玩乐队,为了装逼,花钱买歌无疑是很正常的事。

要真是如此,那他萨家豪就成傻瓜了!

“呸!”

李慕白鄙夷无比地回答道:“小爷我要是花钱,或者让别人花钱给我买歌,我跟你姓!反过来我要是没花钱买歌,你跟小爷的姓,你敢答应吗?”

这首歌当然不是买的,是别人送的礼物!

周围顿时响起了一片轻笑声。

萨家豪还真不敢答应。

李慕白虽然好玩好斗,可在圈子里也是一口唾沫一颗钉的主,从来没见过他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信誉度那是杠杠的!

李慕白将萨家豪顶得说不话来,然后对着麦克风说道:“今天晚上我很高兴,因为芬妮姐从海外归来要在国内发展,她回来得很突然,所以我也没有准备什么好的礼物送,而且送了芬妮姐也是不会要的。”

一边说着,他的目光一边看向了站在舞台下的芬妮。

芬妮微笑。

“所以我想就送首歌吧。。。”

李慕白继续说道:“这首歌本来是为我自己写的,练习了很久,第一次拿出来给大家演唱,大家不要嫌弃啊!”

掌声和笑声再次响起,连桀骜的陈倩都给了面子。

“歌的名字,叫做李白!”

他的话音刚落,极有节奏感的前奏陡然响起。

李慕白很随意很放松地站着,他低着头弹响了吉他。

“大部分人要我学习去看,

世俗的眼光。

我认真学习了世俗眼光,

世俗到天亮。

一部外国电影没听懂一句话,

看完结局才是笑话。

你看我多乖多聪明多么听话,

多奸诈。

喝了几大碗米酒再离开是为了模仿,

一出门不小心吐的那幅是谁的书画。

你一天一口一个亲爱的对方,

多么不流行的模样。

都应该练练书法再出门闯荡,

才会有人热情买账!

……”

当李慕白随性甚至带着点慵懒的歌声传入到在场所有人的耳朵里,这些京城顶级圈子里的年轻人们无不动容,甚至是惊叹和不敢置信。

他们无不出身优越,不学无术之辈有,但是眼界阅历太差的基本没有,单单在音乐方面来说,拥有鉴赏能力的或许很少,可一首歌的好坏还是能听得出来的。

李慕白这首《李白》,起码在旋律上很出色,歌名和歌词也很有意思。

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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