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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好动手。

都要交银子了,还动手干什么,常聚还是有些不满,但是,再一扫去,却看到了另一番景象。

陈风慢慢地靠近了一直在叫嚣的那个小喽啰,突然,他动手了。

气运双腿,右脚向后蹬地,身子仿佛离弦的箭,五步远的距离,一瞬间,就来到了小喽啰的前面,接着,那个刚刚由趾高气昂变成目瞪口呆,不知如何反应的小喽啰,就感觉到两只手腕一阵剧痛,随后才听到咔嚓两声。手腕已经被硬生生地掰断了。

顿时,他痛得大叫起来。

惊变陡然发生。

两边的人,似乎全看傻眼了。

瓷窑的人,都以为这是要和平解决,用银子换安全了。他们谁都没有想到,这个今天刚刚到瓷窑的人,刚才说的话,居然都是在吸引对方的注意力。但是,一转眼工夫,就已经让那个小喽啰,疼得哭爹喊娘,而那个小喽啰手里的木棍,居然到了他的手里。

强盗一伙人,更是没有反应过来,嘴巴都张大了。那个小喽啰,能够代表他们交涉,不是他们这里面功夫最高的,却是反应最迅速的,怎么他连反应都没有,就被人一招制服了。

陈风可不会等他们反应过来,刚才,连着使用了已经到达三层的气功,小擒拿手的功夫,在拿到了木棍之后,立刻气运双手,灌入木棍之中,接着,用力一跃,向着小喽啰身后的那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家伙,横扫过去。

只要把这个装逼的家伙干下来,就这些小喽啰,每人一口吐沫星子就淹死了。

马上的强盗头目,反应也很迅速,拎起自己的长刀,横向挥舞,准备将那杆横扫过来的木棍,砍为两段。

骑兵对付步兵,优势是很大的,因为,居高临下,下面的人想要攻击,那得跳起来,除非有足够长的长枪,而上面的人,随时都可以向下砍,还能够利用重力势能。

就在他将长刀挥舞起来的时候,却发现,那根木棍,突然改了方向。

糟糕,上当了。

长刀挥舞起来,是比较有力度,但是,惯性也大,不等刀势用老,就改变方向的话,虎口不会震裂,也会震得发麻。

强盗头目就在用力改变长刀的方位的时候,那根木棍,已经向着他胯下的那匹骏马的肚子上,使劲地戳了过去。

古语就有,射人先射马,而现在,则是打人先打马!陈风早就想好了战术。

“嘶…”马儿吃痛,长鸣起来,同时,两条前腿,也开始向上翻踢,马的身子,就直了起来。

第124章 猛人常遇春

要论控马技术,汉人是远远赶不上从小就生活在马背上的游牧民族的,虽然现在蒙古人已经有些腐化,但是,马上功夫犹在。

而大部分的汉人,也就是能够骑马而已。

能够骑马,和能够在马上作战,那完全是两个概念。只会骑马,那马就是个交通工具,真的打起仗来,也就是个马上步兵。

现在的这个强盗头目,看来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他在马背上,使劲向下压马身,马身没有直立起来,居然又重新落回了原位,而且,这匹马还算是够意思,没有受惊。

此时,陈风自然不会给他第二次机会,刚刚回到地面上,再次跃了起来,这次,可是实打实地打对方的后背。

听到身后一阵风声,强盗头目来不及回头,将手里的长刀,向后背一送,准备挡住那只木棍。

“咚!”木棍击在了长刀的刀柄上,强盗头目心中一松,还好,挡住了。

但是稍后,他就感觉到,后脑勺上一阵剧痛传来。

持棍搏击,在技不在力。以棍击人,最有力的地方是在棍尖和离棍尖约一尺内的一段棍梢中。而且,棍是有弹性的,陈风刚才,就是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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