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4/5页)

后来,一诺做电信公司,倒腾电话卡,需要几十万,李灵毫不犹豫的拿出钱来,资助他。公司果然办成功了,一诺翻了身,把所有的钱外加十万的利还给了李灵。

这个男人的聪明睿智魄力更加深刻的印入她的脑海。

得不到的人,如果一直在他身边留连观望,我们只会越来越情根深种。李灵就是如此,不肯走,以找不到工作没由,留在一诺的明达电信公司做了前台文员。

守着他,希望终有一天能把一厢情愿的感情,守成两两相悦的爱情。

李灵其实是长沙市有钱又漂亮的富家小姐,可是为了爱的人,可以付出这么多。

到现在,一切成空,你叫她如何堪心。

只是爱与不爱是没有理由的。李灵又是那种特别矜持的人,一切闷在心里不说,一诺又大线条,也一直不知道。

一直把她当好姐姐待。李灵比一诺大两岁。

慢慢地走回到前台,整个人没了任何精神力气。

一直看不到对手在打仗,如今刚看到对手,却又输了。

心情坏到极点。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诺带如月去吃饭。

在一家很雅致的餐馆,椅子是麻绳做的秋千架,地面和墙壁铺的是鹅卵石。他们面对面坐着。

房子里光线暗,竟然还点蜡烛,把外面明亮喧嚣的繁华世界隔开。

在暗的光影里,烛火像一朵黄|色的小花,发出的温柔光线形成一个小小世界,这世界里只有他和她。

幸福和安详,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

何当共剪西窗烛?很多人平安喜乐的梦吧。

一诺给她点菜。

点了许多菜,自已要了啤酒,给她叫了酸奶,然后坐在那里。

他穿着黑色的休闲外套,嘴角的线条第一次不是下垂的,眼神也有了温度,不再冷漠如冰。

坐在对面的穿着白衣的如月,在晕黄的烛影里仿佛一个温暖的梦。只是如今美梦成真。他竟然被她歪打瞎缠的答应了,心中却不曾后悔,反是相当的开心。只要努力,凭着自已,一定能保护好她的。

饭菜上来。

两个人开始吃饭。如月饭量极好,虽然人极瘦,他却饭量极小,虽然人很高大。

其它菜几乎不动筷子,只吃酸辣土豆丝。

如月惊讶。

一边吃一边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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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点了这么多菜,为什么只吃土豆丝?

我只喜欢吃土豆丝,不喜欢吃别的。

她才明白过来,除了土豆丝,其它菜都是他为她点的。

心中刹时温暖,刚开始看他点菜时,以为他是个自私只顾自已喜好的男人,现在发现并不是,他一开始就为她考虑了,只是霸道的不问她的主意。

为什么这么喜欢吃土豆丝?

就是喜欢。我从小就吃这道菜,吃了将近三十年也没有吃厌。我想一辈子也不会厌的。

如月大惊讶,她也有极度喜欢吃某一件菜的时候,但是热情和喜爱度最多维持一个月,要是一样东西天天吃餐餐吃吃了一个月,第二个月连看都不想再看。如果一样东西经常吃吃了几年,那么连余生都不想再见到。如月有过类似的经验,小时候极喜吃胡萝卜,吃多了,现在看到胡萝卜,就想吐。

没想到一诺这么古怪。

岂止是这个,如月后来还发现,一诺只喜欢黑色,从小到大,穿的全部都是黑色系的衣服,衬衫,大衣,风衣,毛衣,全部都是黑色。而且只喜欢看金庸的小说,从小到大看,到现在看了十多遍,每次去图书馆或者租书店他仍然只借金庸的小说。如月再怎么劝都不听。

他一辈子坚持着自已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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