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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當然!誰會注意這些無家可歸者的失蹤!&rdo;

&ldo;該死,我想起美國的一個案例,三十多個流浪漢相繼失蹤被殺,兇手只是為了獲取他們身上的器官,賣給醫院。&rdo;

&ldo;哈,說得好。不過,我的直覺告訴我,他解剖他們,也許僅僅是為了獲得某種欲望的滿足。聽說過赫爾曼-馬吉特嗎?沒有?那你應該好好補習一下西方變態犯罪史。他是十九世紀末美國臭名昭著的變態殺人狂,可謂那群人里的超級明星。曾經建造了一個小型的白色城堡,用來肢解、焚燒自己的&l;獵物&r;,據保守估計,死在他手下的超過了二百人。為了折磨那些可憐的人,馬吉特甚至發明了一種被他叫做&l;拉伸機&r;的東西,可以將人體拉伸到原先尺寸的兩倍長。好,讓我們再回到這個案子。顯然,盧九龍和正陽都發現了什麼,所以招致滅口。現在說到關鍵的一點,我為什麼懷疑林函引。&rdo;

&ldo;為什麼?&rdo;

&ldo;我們要找的人很可能是正陽所認識的同事,而且用刀熟練。如果這一點成立,本身值得懷疑的人就沒有幾個。林函引之所以冒著可能被懷疑到的危險用刀作案,其一,他了解正陽,知道自己萬一一擊不中,情形將非常難以控制,所以用了自己最擅長的兇器,其二,事發突然。也許正陽突然造訪,讓他沒有絲毫準備,他不得不使用手邊的東西。他知道,很難有人懷疑到他,就算有人懷疑,只要他處理得當,也不容易找到證據,但是,他太自負了,跳進了正陽為他挖的陷阱。

&ldo;記得我剛才跟你說過的褚夢瑤頭顱被發現時的情景嗎?林函引是少數一直留在警局的人之一。有一個最關鍵的問題被忽略了,兇手的目的顯然是讓褚辛目睹女兒的慘相,以刺激褚辛。那麼兇手只需要將褚夢瑤的頭顱直接放置於褚辛的辦公室即可,為什麼要多冒一層險,非要讓褚夢瑤的頭顱出現在會議室中呢?因為他當時就在青樓裡面,在青樓地下室的解剖室中!跑去後面的2號樓再折回,需要用更長的時間,也更容易被人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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