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 (第2/4页)

自以为能文,何无耻之甚也!帖上自称『儒士』,汝现有祖母年八十余,受冻忍饥,致盲其目,不孝已甚,儒当若是耶!”裘曰:“时文之外,别有学问某实不知。若祖母受苦,实某妻不贤,非某之罪。”王曰:“夫为妻纲,人间一切妇人罪过,阴司判者总先坐夫男,然后再罪妇人。汝既为儒士,如何卸责于妻?汝三中副车,以汝祖父阴德荫庇,并非仗汝之文才也。”

言未毕,忽闻殿外有鸣锣呵殿声甚远,内亦撞钟伐鼓应之。一“勇”字军人虎皮冠者报“朱大人到。”王下阁出迎。裘踉跄下殿,伏东厢窃视,乃刑部郎中朱履忠,亦裘戚也。裘愈不平,骂曰:“果然阴间势利!我虽读烂时文,毕竟是副榜;朱乃入粟得官,亦不过郎中,何至地藏王亲出迎接哉!”“勇”字军人大怒,以杖击其口,一痛而苏。见妻女环哭于前,方知死已二日,因胸中余气未绝,故不入殓。

此后南湖自知命薄,不复下场,又三年卒。

治鬼二妙

娄真人劝人遇鬼勿惧,总以气吹之,以无形敌无形。鬼最畏气,转胜刀棍也。张岂石先生云:“见鬼勿惧,但与之斗,斗胜固佳,斗败,我不过同他一样。”

狐读时文

四川临邛县李生,年少家贫。偶闲坐,一老叟至,揖而言曰:“小女与君有缘,知君未娶,愿偕秦晋之婚。”李曰:“我贫,无以为娶。”叟曰:“郎但许我,娶妻之费,郎勿忧。”生方疑且惊,俄而香车拥一美人至,年十七八,妆奁甚华,几案楎柂之物,无不携来。叟具花烛,呼婿及女行交拜撒帐之礼,曰:“婚事毕,吾去矣。”

生挽女解衣就牀,女不可,曰:“我家无白衣女婿。须汝得科名,吾才与汝成婚。”生曰:“考期尚远,卿何能待?”曰:“非也。只须看君所作文章,可以决科,便可成婚,不必俟异日。”李大喜,尽出其平时所作四书文付女。女翻视良久曰:“郎君平日读袁太史稿乎?”曰:“然。”女曰:“袁太史文雄奇,原利科名,宜读。然其人天分高,非郎所能学也。”因取笔为改数句曰:“如我所作,像太史乎?”曰:“然。”曰:“汝此后为文,先向我问作意,再落笔,勿草草也。”李从此文思日进,壬午举于乡。

此女在其家,事姑孝,理家务当,至今犹存,人亦忘其为狐矣。此事临邛知州杨潮观为予言。

何翁倾家

通州何翁,生三子,皆庸俗。长子尤陋。娶妇王氏美,内薄其夫,郁郁不得志死。死后鬼常凭次妇史氏为厉,何翁苦之,具牒城隍庙。

越数日,忽换一鬼凭次妇言曰:“请亲翁答语。”何错愕,问:“为谁?”曰:“我史某,尔次妇之父也。死后为郡神掌案吏,不复留心家事。昨见翁牒,方知我女为王氏鬼所苦。我恳本官,已将王氏发配云南,嗣后可无患。惟是我女适翁家时,我已去世,家业萧条,愧无妆奁,至今耿耿。兹在冥司积白金五百两,当送女室。翁可于本月十六日子时备香烛果帛,同次子祭厨房之西南隅,焚帛锄土即得矣。”并戒:“是夕备素筵一席,我将邀二三同辈来庆翁也。”

翁如其言,及期锄土,竟得空坛,父子怏怏。至夕,鬼又凭妇曰:“翁运可谓蹇矣!我多年蓄积,一旦为犬子夺去,奈何?”先是,何翁有姊适徐氏,生一儿,名犬子。姊夫及姊亡,犬子零丁,挈千金依舅氏,舅待之薄。未几,犬子亦亡,其资竟为何有。犬子怨之,故先期来夺取五百金,盖鬼事鬼知也。

越半载,次妇归宁,暮回家进门,忽倒地大哭,极口骂何翁不绝,举家惊。听其言,乃王氏自配所逃回。方谋舁入内室,而三媳房中婢奔出告曰:“三娘子在房晚妆,忽将妆台打碎,拍桌大呼,势甚凶猛,不解何故?”何翁夫妇入视,则又有鬼凭焉,乃王氏之解差鬼,骂曰:“何老奴才,太没良心!自家儿媳,全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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