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部分 (第4/5页)
间踏平纳金巴城。
纳金巴族的汉子果然是硬骨头,宁愿血战到底也不肯降服。阿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针见血的指出纳金巴地处极北环境恶劣资源匮乏,若追随追风族,不仅可以换得急缺的牛羊铜铁,天灾人祸之时也可获得粮草救济,更免去了由于道路不便引起的贸易麻烦,如此这般,最终说服纳金巴首领归降追风族。
此一战,迅若疾风,势若破竹,死伤极少,降服了最为荒蛮强悍的纳金巴族,威震草原。阿作劝降纳金巴族立大功一件,战场上舍身救三骨族公主一命恩重如山,再加上佩芙自己的坚持,就在三骨族首领动摇之时,白毛趁热打铁与阿作结拜为异姓兄弟,于是佩芙的阿爸终于痛痛快快的把佩芙嫁给追风族王的兄弟阿作了。
如此一来,此战大获全胜,有情人终成眷属,追风族威名远扬,本来是皆大欢喜,可惜……只有一样,我中箭了。
本来我的马术就处于用白毛的话来说是“掉不下来而已”的低层次,不能去战场上飒爽英姿威风八面就罢了,最多老娘我干技术活儿呗,我躲在幕后出谋划策做好我的脑力劳动者总可以吧?我不能去战场上爽,我挨边上瞅两眼总成吧?哪知道,战场上根本没有小说漫画里描述的那么整装儿,说白了,真正杀起来就是一片混乱!流箭满天飞,我脚下一个不注意,狼狈的绊倒,朝着正骑在战马上挥斥方酋的白毛就扑了过去!说时迟那时快,白毛回头看到我的同时,一只流箭就朝他飞了过来,然后……跨世纪的霉女救英雄,那箭扎我胳膊上了……
这时候所有人都一脸崇敬爱戴的认为我是奋不顾身,挺身而出替白毛挡箭,我又怎么好意思再说我只是倒霉卡了个跟头碰上的?这么丢面子的事我谁也不能说,嗯,回去就跟青青小桃细娘她们说我在战场上风华绝代义胆忠肝,不仅拿下纳金巴族还救了追风王一命……嗯,就这么说。(现在知道细娘那些伟大的印象是哪来的了吧?)
本来自打来到这个世界以后,我的身体新陈代谢的就特别慢,两年多了,头发都没怎么长,月事也没有来过,受了伤恢复的速度也慢到惊人的程度,唯一的好处就是没有任何老化的迹象。现如今,这支箭是又粗又长,而且好死不死卡在我骨头里,那些割肉破骨如何拔箭的血淋淋的手术过程我就不赘述了,反正作者心情一不好就虐我我也习惯了……问题是,这次大面积受伤下来,我的胳膊上留下了一道明显的疤痕。被白毛每天充满歉意的看看摸摸吻吻舔舔啃啃的(为什么要舔舔啃啃呢?),一个月下来我终于忍无可忍了!
“我说,干脆弄个纹身把它盖住吧。”我不耐烦的推开白毛凑过来的脑袋。
“纹身?”白毛正色沉吟了一会儿,“好办法!不如咱俩纹一对儿,你纹在左臂,我纹在右臂好了。”
然后比我还积极的叫来纹身的匠人。
“请问小姐要纹什么图案呢?”匠人准备好工具,恭敬的问道。
什么图案?这我还真没想过……纹个老虎?像小混混……纹个玫瑰花?像妓女……纹团火?纹个龙?像黑社会……纹毛主席头像?泰森会告我侵犯他的专利……
“这位大爷,请问追风族文字里面,穿和越分别是怎样写的?”
“……哎?”
最终被我华丽丽的抽象了一下的追风族文字“穿越”就漂亮的纹在了老娘的左臂上!但是……怎么没人告诉我古代纹身这么疼啊啊啊?!!
更可恶的是白毛那厮居然淫笑着在我的涕泪交加中吩咐那匠人在他右臂上纹了个“反穿越”!
连这事他都把我吃得死死的!嗷——————!!!
纳金巴族一战之后,佩芙阿作就举行了安达美,草原上最有实力的追风族与三骨族正式结盟,实力猛增,追风族能收服刚烈的纳金巴族对草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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