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2/5页)
察到了,不然这亡命之徒很可能会对我动粗。”
韩齐的证词跟沈崇文有部分地方很吻合。
首先他也说,他之所以会路过现场,纯粹是出于巧合。他每天晚上都会在美发店工作至深夜才回家,随后,他会玩电脑游戏至凌晨。跟沈崇文不同的是,他没有半夜散步的习惯,平时他都是倒头就睡。可那天,他输了一场游戏,心情十分郁闷,于是就一口气喝了三罐啤酒,“喝完之后,我觉得头很痛,就想出去逛一圈,没想到就碰到了那个混蛋。”
他也说走路时,他没朝前看,因为他当时“头昏沉沉的,只想吐”。他还说,他只看见一个人影在他面前晃,等看清楚对方时,两人已经撞上了。但他说,是沈崇文撞的他。
“我好好在走路,他莫名其妙撞了上来,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叫了起来,说什么我吐在了他身上。其实我也不知道我有没有吐,我感觉我没吐,可当时我脑袋发昏,他这么说,我也搞不清他说得对不对。我本来也不想理他,可他非让我赔什么干洗费,还说他那件衣服值六千块。他以为我是傻瓜?他自己撞上来的,就算我真的吐在他身上,还不是他活该?再说我也没带钱。是,他是想让我拿东西押在他那儿,可我什么都没带,他还要写欠条,我凭什么给他写?”
从询问笔录看,两人最大的不同点是关于童岩的。
警方给沈崇文看了童岩的证件照,沈崇文称自己不认识她,也从没在任何地方看到过她,而且他还说:“即使她就在附近,我也不会注意她,因为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她太老了。”他知道童岩的名字后,宣称自己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可韩齐却说,他见过这个女人,只是不记得在哪里见过。警方问他,会不会是在他的美发店,他说不可能,原因是她的发型太土,不可能是他们做的。警方给了他一点时间回忆,大约过了一个小时,他说他想起来了,他记得他是在洛神路上看见童岩的,那是个一个多星期前。
“当时,她跟一个男人在洛神路上的静心咖啡馆门口打的,我正好也要打的,有辆车停在他们面前,我就冲过去抢先上了车。那个女人气不过,在车窗外朝我破口大骂。”
警方让他回忆那个男人的长相,他说:“有点像昨晚那个想讹我的混蛋,也穿着一件西装。”警方不知道他这么说,是否只是出于报复。
警方问沈崇文是否认识韩齐。他坚决否认在昨晚之前曾经见过韩齐。他还说,他从没去过静心咖啡馆,也没跟任何人在静心咖啡馆门口打过的。而且,他再次强调他看不上童岩,“即使我要瞒着女朋友跟另一个女人在一起,也不会选择她,她太老了。”
岳程比较了两人的询问笔录,一时难以辨别两人中谁在说谎,于是,他决定先从两人的工作单位开始查起。
调查在两天之后有了结果。
沈崇文的上司向警察证实,沈崇文在公司的确承担着相当繁重的工作。“他是设计小组的组长,他必须负责所有组员的工作进度和设计质量,如果哪个组员的工作进度落下了,或者设计的程序不合格,他还必须协助完成,有时候还得重做。最近,我们刚接到一家大公司的订单,全公司都在赶工,所以,工作到凌晨是非常平常的事。”
这位上司也知道沈崇文有外出散步的习惯。
“他总是下午三点出门,大约半小时后回来。回来的时候,总会带些吃的分给同事。我们这儿工作压力大,大家平时都绷得很紧,所以适当的放松也是需要的。”
谈到沈崇文的私生活,这位上司显得颇为谨慎。
“他有个女朋友,已经谈了两年了,我们都见过,长得挺秀气的,听说他们明年春节就要结婚了。我没听说过他有其他的女朋友。在我的印象中,他是个老实稳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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