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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危害最大的当然是贪官。所谓贪官自然是贪赃枉法的官员。这些人有贪名的、有贪财的、也有贪色的,但无不是利用手中之权谋个人私欲。从对人性的弱点、官场的倾轧技巧与各种知识的掌握与认识上来看,他们无愧于佼佼者的称号。所以能做贪官的人,一定是官场中的精英。以权谋私,还是需要一定手腕的,没有权力和智慧是不行的。他们往往挖空心思找项目,一副为天下民生所计的样子,其实借着干事之名,该出手时出手,行贪赃枉法之实。中国社会以人为本,贪官们最懂得人情世故,一般都混得如鱼得水,即使是民怨沸腾,也不妨碍他们升官发财!

典型的占着位置以权谋私。

时尚就是恶俗的通行证

这是个性张扬的时代,但是有些张扬未免太追风趋众了。

每当我闲来无事走入街头,融入人群,都能看到这么一群人:小男生头留“杂草丛生式”的发型,耳戴古灵精怪的银饰耳环,眼扣一副阔边蛤蟆墨镜,嘴斜叼一支烟,手留怪怪的长指甲。偶尔还跳出几个是纹身族,露出并不高明的纹身……看上去总觉得像怪胎。突然间,再蹿出几个小女生,如果遇到孙悟空也不能保证他的火眼金睛会犯错,抡起金箍棒就说,“妖怪哪里逃?”你看看是什么德性:迷你裙下露出并未丰满却*有余的大腿,紧身吊带衣露出不可恭维的肚脐眼,指甲糙如灯草,又用太浓的香水,简直是“气味谋杀”,脸么弄得花花的,披头散发装清纯,眼睛实则幼稚却弄得意乱情迷,邪邪的,直勾勾的。

这些男女们三五成群,因时尚而骄傲,沾沾自喜,仿佛已是引人注目的焦点,说起话来也特别响亮,出口成脏,尽是粗口。这群小年轻们在招眼之处存在着,抽着烟,搂搂抱抱,表现着他们自以为极“酷”的存在。想当年,我在浙大求学时听在浙江还算有点名气的李杭育先生谈关于时尚的讲座,有板有眼的说,这些小年轻们很酷啊,有追求,懂得时尚,看看他们的发型,多大胆,是他们在表现个性解放的时代。他很羡慕这些人,诸如此云云。我想这个粗俗的小市侩型作家,根本没有多大情趣,想必当年也就这么混过来的。

这就是追求时尚?或者跟着流行走?为流行而迎合、为恶俗而陶醉,看到新的东西就眼花缭乱,眼红亦步亦趋,急着模仿,追风从众,根本没有自己的创造性的东西。这些“时尚”追风族一般就是学生、街头小混混还是教育程度不高的民工子弟。

有的时候追求时尚过于夸张,会变得可笑。在街上不乏会看到几个在发名片的民工,穿耳环,头发也染黄——不是不允许他们追求时尚(从本质而言,我也是打工的,也是庞大民工族中的一员),可惜头发疏于打理,看上去像茅草一堆,令人触目惊心,疑心是西游记里某个“山头大王”;脸么怎一副酸菜相,灰鼻尘面,还有不知从哪个地摊掏来的衣服,花花绿绿,简直是马戏团的小丑装一样,令人忍俊不禁,真当是将“流行”和“时尚”狠狠地“恶搞”了一把。还有一些追风少年也加入追求时尚的行列中,看看他们肥大的上装、肥大的裤子加上肥大的书包穿街走巷,仿佛是被装进麻袋里小丑过街。更有甚者,夏日尚未到,便迫不及待地穿一身紧身小一号黑色背心招摇过市之男子,自以为自己有施瓦辛格般肌肉,实则前胸贴后背,怎么一个鸡胸了得?黑色背心上还呈现汗渍之态,着实让人以为刚从工地上背砖下来。

这难道就是“时尚”?人的价值取向不同。人渴望的生活就是让自己舒适。所以我认为,简约就是美丽,就是永远不会变得时尚。人活着,就是追求自由,让自己舒适,在社会上有安全感。再则,流行并不说明有生命力,“流行”的生命长度往往只能用“秒”来计算,你是永远跟不上的。比如说,你是追星族,明星见面会明星签个名你就欣喜若狂,喜极而泣,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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