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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杯草莓农庄是用白兰姆酒、草莓利口酒、奶油、草莓果酱、石榴汁跟碎冰调成的调酒,”她拭去滚落粉颊的泪水,“它是第一届加州草莓调酒比赛的获奖作品,也是我的‘王子'千拜托万拜托的打听到这个日本调酒名师,请他教他,学会后调给我喝的第一杯调酒——”她的美眸露出一抹梦幻的含泪微笑。
“‘草莓农庄'这四个字对我有很特殊的意义……”
她浅尝着Hermit为她调的草莓农庄,一边说起她童年时听了N遍的床边故事,那个为草莓公主栽种了一大片草莓田、建造了一座草莓农庄而赢得公主芳心的阿塔撒罗王子……
只是她以为在十七岁时就找到的阿塔撒罗王子,却在她二十四岁的那一年归属于上帝,不能再拥抱她了……
第四章
清晨的薄雾笼罩着英国伦敦,在“秦园”这个散发着古色古香的古老庄园里,七十多岁的秦雍仅着单薄T恤、运动短裤在偌大的庄园中慢跑。
虽然在台湾出生,但他在英国断断续续的住了近六十载,来回英国、沙特阿拉伯,一手创立的FT石油集团已交棒给儿子,退休了。
只是,闲不住的个性再加上现代科技发达、便利,他住的老庄园里就弄了间计算机室,三不五时以视讯网络跟在沙特阿拉伯掌管油田产销的儿子会谈,了解目前公司的营运状况。
秦雍在绕了大庄园一圈,来到那栽种了一大半草莓的园圃时,他不悦的抿抿嘴,再次跨步离去,随后,他汗流浃背、气喘吁吁的踏上台阶,进入庄园,已在客厅门旁等候的老总管罗杰立即送上干爽的毛巾。
他拿过毛巾抹抹汗,走进房间淋浴,十分钟后,神清气爽的来到餐厅,但一坐下,一眼瞥到罗杰摆放在他桌角的报章杂志后,他立即吹胡子瞪眼的瞪向他。
“我不是说了,那个早晚会得爱滋的孙子的消息不必让我知道,干啥将他当封面的杂志摆在我面前?”
秦雍毫不隐瞒自己对孙子的不满,这个老管家跟在他身边二十多年了,还不了解他吗?
两鬓斑白的罗杰给硬朗的老爷子一个笑容,个性顽固又难相处的秦雍跟儿子、媳妇都处不来,与孙子也谈不上亲近,这独居老人家的惟一兴趣,就是慢跑。
那是老人家当年从台湾移民到英国的第一站——北边的纽卡瑟时,受当地居民影响所培养出的兴趣。
纽卡瑟是一个很特别的城市,每年一度举行的“BUPA大北跑变装马拉松比赛”已成为传统,当地的居民为这个传统赛事天天慢跑,苦思如何盛装打扮,好在变装比赛中引人注意。
老人家年纪大了,虽然兴好此事,但顾及年龄、身分而不敢放手打扮,每想到这事,心情就闷,因此,当罗杰从杂志上看到小少爷的新欢是个特效化妆师后,他就有个好主意。
“我在跟你说话呢!”见罗杰笑而不答,秦雍气呼呼的又道。
“老爷,小少爷人到台湾度假,还在那儿交了一个特效化妆师的女友。”
“度假?女朋友?!那小子有时间度假居然不来我这儿,还飞到台湾去!”秦雍瞪着杂志封面上孙子那张充满贵气的俊俏脸蛋,气得牙痒痒的。
“是啊,真的太不应该了,有时间去投资电影不如到这儿陪老爷,不然,也该到先生那儿去帮忙经营石油企业才对。”
秦雍又瞪了他一眼,“干啥学我说话。”
因为这一席话他至少叨念了上百遍了,自从孙子不务正业的跑去搞电影后。
“老爷,”罗杰笑了笑,对这个面恶心善的老雇主,他对他其实有更多的心疼,“我是觉得老爷何必在这儿气呼呼的说着小少爷听不到的训话?要嘛,咱们就到台湾去说给他听,小少爷会在台湾待一个月,咱们从这儿飞过去也不过十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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