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1/5页)
装。
原本也没有希望她可以帮到我什么,一个不受宠的美人可以帮到我什么?只是大家同住在降雪阁,人多嘴杂,难免知道些不该知道的事情,希望她不要被有心人收买,到处乱说。现在警告她一下,也省得麻烦。不过……现在看来,她竟是个可塑之才,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她很清楚,也是个精明的人,若收为心腹也未尝不可。
我喜欢金钱,金钱可以满足我物质的需求。
我喜欢权势,权势可以带给我足够的尊严。
没有人能心安理得的接受别人的馈赠,享受别人创造的一切。
如果当年我有足够的金钱和权势,姐姐就不会离去,我也不会任人宰割了,不必去拚命的学习……学习一些自己所厌恶的琴棋书画,不必在人前强作欢颜,不必利用自己的容貌去获取利益,不必……
我一定会登上顶峰,骄傲的看着脚下的人们,只因……我不希望自己是弱者。
我自认不是伟人,因而也会贪恋红尘中的俗物,我到底还只是个很平凡、很势力的小女人。
我希望可以站在最高点,拥有足够的能力,因为我害怕……害怕因为自己的柔弱而再次失去最宝贵的东西。
……
辗转已经一个月了,从小安子那里得知殷傲天常常去我们最初见面的小树林里,而有空的时候,也都会独自去清风园坐坐。
而我呢?闲来无事就弹弹琴,或者练练字。
虽然从小学习书法,而且这里的字和中国的简体字也几乎相同,不过由于几年没动笔了,也有些生疏了。在这里的书法,我见过的不多,除了墙上挂的名家书法以外,大概就只见过殷玉笙和司徒越写的了。
在我眼里,两人相比,自然殷玉笙的要好些,字体飘逸,竟然有种看破红尘的味道,毕竟是岳龙皇朝的第一才子。而司徒越也出身于名门世家,写的字当然也不会太丑,字体圆滑,颇有大家风范。想来是因为这里主张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原因,女子识字的并不多见,会写字的几乎没有,但是几乎男子人人都识字,大都也会写。我的字,也称得上秀丽委婉,没想到在这个时代,竟然也成了好字。
可是我的画,就……虽然自小学习绘画,不过似乎素描是基础,素描之后也学过国画,但是学得并不好,毕竟人人都不是完美的,我画的画也就是中等水平,并不出色。实在无事的时候,我就会去小树林,或者清风园,这一个月以来我们也就只是见了三四次面,但是每一次都相谈甚欢,我要的就是这样。居上位者,虽然手握大权,却难掩孤单寂寞,我就是要利用这一点,在不知不觉中走入他的内心世界,在几次的相处之中,我都紧守礼仪,情到深处,也都被我克制住了,我就是要给他一种“想爱,不敢”的错觉,毕竟现在我也只是知道他是“殷玉笙”他的身份是“永安王爷”。
宴会
在大宴上,想必各位嫔妃一定花尽心思,衣着华贵。所以我穿的不是很华贵,却也是别出心裁。
身上穿着银粉色的长裙,裙边缝着几颗小珍珠。外面半裹着白纱,白纱上洒着银粉,在烛光的照耀下隐约闪着亮光,有些雾蒙蒙的感觉。
在左手手腕上缠绕了一个玫瑰水晶链,脖子带着多层的珍珠项链,耳朵也带着珍珠耳环,让言书用粉色的缎带给我疏了个精致的“流星髻”。没有带太多头饰,只是戴了一个我专门设计的银质小巧皇冠,皇冠上镶满各种颜色的细碎宝石。因为这里并没有王冠制度,所以也称不上是犯了忌讳。
脸面上略施粉黛,不过在靠近眼角的地方用眉笔精细的画了只粉色飘逸的小蝴蝶,上面洒着银粉,戴上白色的面纱刚好遮住,面纱是极薄的,近乎半透明,带上之后若隐若现,绝对醉人。
因为是为了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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