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部分 (第1/5页)

两年前,这个刘传栋被一个南方来的名叫冯见雄的同行设局坑了,亏了几百万,连自己的代理公司都关张了,然后仅靠着在工商总局还认识的那点人脉关系作为资本,来投靠杜丘明的事务所。

虽然杜丘明在那一次案子里,并没有直接受害,只是旁观了下属被坑的惨状(而且对方被坑时还不是他的下属,是完蛋之后才投过来的,因此跟杜丘明并没有恩怨。)

通过那次旁观,杜丘明就发现这个冯见雄着实是有料。

很多布局,对法律起码有数年的前瞻性。

然后杜丘明就忍不住暗中一直揣摩他从来不认为有偷师或者自学,只是揣摩。

最终,他自行顿悟了一条在专利领域也如何如何的妙法。

于是他拍着胸脯找到那堆找上门来的东北地产公司。

在别的京城同行不敢接“整体解决方案,不行不要钱”的生意时,他大胆地毛遂自荐,跟客户说:“没错,只要有我在,有钱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新公司两年国家级高新?没问题!”

客户们龙颜大悦,当场签了风险代理,金额及其丰厚。

如今,再有个半年时间,就是收获结果的季节了,每个大单几千万的法律服务费进账,足以成为杜丘明此生的王牌战绩。

可是,为什么学界和实务界对这一块的法律风险注意力,突然就集中起来了呢?

按说,业内想到像他这么干的人,还是少到凤毛麟角才对。每一个会这一招的人,应该都是立刻入行模仿、猛捞大钱才对。

应该不会有人冒着有钱不赚反而得罪人的风险,把大家的饭碗都砸了吧?这吃相也太难看了!

《法学研究》上的系列文章,应该只是巧合,或者是冯见雄不仅要捞钱,还想捞学术名声,所以有节奏地透露点不伤大雅的外围细节出来?

最后那一层膜,他应该不会狠心捅破吧?

……

“主任,您要的期刊,今天刚来的。”

走进办公室,女秘书就已经把几本期刊放在杜丘明的办公桌上了。

“你先下去,别烦我,哦对了,把刘传栋那东西找来!”杜丘明有些心虚,觉得自己该问问刘传栋,让对方回忆一下当初冯见雄动手前的征兆。

然而,很快他就发现这不需要了。

“什么?不光有刘渊明的文章,还有解读国知局最新文件的?什么最新文件?刚出的文件就有人解读了?不会是叫板最高院的解释的吧?这个法律效力位阶怎么算?”

杜丘明看完目录,就惊得有些语无伦次。

连忙叫秘书,再准备一堆文件过来。

秘书把东西拿来的时候,马仔刘传栋也到了。

“即日起,复审委暂停‘发布拟驳回原不予受理决定书的决定书’等4类具体行政行为。待相关情况变化确认后再行处理……”

杜丘明看完国知局今天的紧急通知之后,脑子里“嗡”地一想,眼前就发黑了。

完了!全完了!

虽然国知局无法违背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但人家毕竟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咱可以“有疑问的、不明确如何处置的先放着”的呀。

虽然专利法和其他相关的行政性法律,对于国知局的办事效率是有规定的,比如答复一次申诉至少几个月内要回复。但考虑到专利事务的复杂性和原定期限的宽松,有这么一个文件指导,多拖几个月还是很轻松的。

连国家工商总局都能以“没有纸”这个理由让全国所有企业九个月拿不到一张商标注册证呢,拖一阵子专利授权决定算个鸟?

而几个月后,说不定司法系统那边扛不住学界披露风险的压力,也就跟着把司法解释给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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