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部分 (第1/5页)

秦初一直没有承认安岑是他的朋友,至于安岑要抄他的作业这事,他秉承无所谓态度。

渐渐地,班上的同学开始知道安岑的背景了,广州有名的政要子女,父亲是省第一医院院长,母亲是外交官,权与钱相交,所谓的官二代,富二代。

成绩嘛,烂透。

而且她在学校的名声也不太好,极其顽劣。传闻她有六个发小,此七人天天腻在一块,到哪,人家都得给她们让路,就跟小霸王似的。

不过样子倒是长得挺甜美的。

而秦初的背景,至今无人知晓,只知道他爸是深圳一个重要人物,他现在住在广州二叔家里,二叔是广州响当当的人物,在广州商会里任职副会长。

安岑和秦初的友谊,一直停在借作业本的坎上,没有任何进步。

秦初是班级的名人,因为成绩优异。

安岑也是班级的名人,因为她的顽劣事迹。

直到这天,尖子班外来了一个穿玫红衣服的女孩,这个女孩在学校也是很有名的,有名的花痴病,天天穿一件枚红色上衣,头发盘得乱糟糟的,夹着12根枚红色夹子,满头的玫红。

这女孩有好几个外号,其中最贴切的外号叫火箭,原因是她骑单车的速度就跟火箭似的,从眼前一闪而过,就不见了。

安岑等人回家都是骑得慢悠悠的,一边聊天一边笑,每次火箭都从她们中间一闪而过,若水见了她,必然出声咒骂,“这女的脑子有泡吧?路这么大她不骑,非从我们中间骑过,还骑那么快,我手刚要是伸出去,肯定得被她折断。”

然后所有人都会笑起来。

听说这人爸妈是近亲结婚,导致这女孩有点不正常,这种人,要说她可怜嘛,她又可恨。

但她并不是神经病,只是行为很怪异,她知道所有人的名字,并且很喜欢交朋友似的,她特别喜欢跟安岑说话,安岑初中跟她同班过,火箭每天都带一个橘子给她。

安岑不喜欢吃橘子,就婉拒她,她还是不听,偷偷把橘子塞在安岑书包里。

安岑这人书包是几百年都不打开的,几天后她闻到一股糜烂味,好像是从书包里散发出来了。

不可能啊。

她皱着眉,一打开书包,书包里的橘子已经腐烂了,表皮凝了一层白色的粘稠物,将整个干净的书包都染上了令人恶心的白色粘稠物。

气得她差点动手,但出于她是好心,安岑就算了。

一开始安岑还是好好跟她说话,然后火箭不知道从哪弄来了安岑的电话,每天打电话给她,大致内容如下:

“安岑,你知道今天的作业是什么吗?”

安岑不想搭理她,翻着白眼敷衍道:“不知道。”

“我知道啊,安岑,我告诉你吧。”

“……”

第二次。

“安岑,你知道今天的作业是什么吗?”

“我知道啊。”安岑仍旧敷衍,但这次她学聪明了,速战速决她,免得她罗里吧嗦的。

“这样啊,那你告诉我吧,我不知道作业是什么。”

“……”

经过几次骚扰,安岑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这火箭的脑子真的有泡,成天穿一身玫红就算了,这逻辑也诡异得叫人害怕。

安岑是个胆子大的,她并不害怕火箭,但是她很烦火箭烦着她,为了防止火箭在骚扰她,安岑恐吓她,要是在敢跟她说话,就把火箭拉去校外打一顿。

火箭是有思想的,她知道安岑在学校的名声,不敢招惹她,所以就骚扰别人去了。

就这样,不断有同班女生被火箭骚扰,搞得怨声载道,整个班级都在骂火箭。

这事发生在两年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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