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2/4页)

除自身中心化为先决条件。当然,解除自身中心化,这不仅是从童年到成年的过渡所特有的现象:天文学的整个历史就是从连续不断的自身中心化中连续不断地获得解放的历史,从天体被认为是追随人类的活动的时代(指引三个先知探寻耶稣诞生的星星)起,到仍然相信我们的时钟和量杆可以普遍应用于一切现象的哥白尼和牛顿的时代为止,都是如此。这还只是一个例子。主体是在运演结构的种类日益复杂而无所不包的情况下,通过协调自己的活动,才能做到解除自身中心化的。但是,客体首先只是通过主体的活动才被认识的,因此客体本身一定是被主体建构成的。因为这个缘故,客体就具有永远被接近,但又永远不能达到的极限性质,因此,客观性的第二个要求就是通过逐步接近而这样地建构客体。这使我们在同一客体的先后相继的各个状态之间,以及在不同客体之间,形成了一系列新的协周,这也就是守恒原则和因果系统的加工制成。但是由于所产生的各种运演性协调具有相同的性质,我们可以争辩说,主体的解除自身中心化和客体的建构是同一个整合活动的两个方面。情况确实是如此,如果我们注意到下述事实的话:主体运演的协调能通过演绎而实现,而现实的构成则还得加上一个先决条件:要经常把经验作为参考,而经验的“直接理解”本身,象对经验的解释一样,也要求有早先的协调。这种情况的复杂性,无疑地说明了,物理学的发展在历史上落后于数学的原因。不管怎样,这证明了经验主义者把客观性看成是认知功能的自发的成就是不切实际的,更不必说看成是认知功能的自动的成就了。

如果逻辑-数学运演在主体解除自身中心化和客体的建构中起着这样一种必不可少的作用,那末,那种认为逻辑-数学运演是一种描述性语言的观点就包含有更进一步的见地,那就是,描述技术的建构应该先于这种技术的实际应用。这种说法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才具有意义,即描述实际上是组成性的,就是说,描述不止于是描述。可是从物理学认识论的观点来看,就产生了下面这个问题:逻辑数学结构指的是可能的东西的非时间性系统(在这里,把逻辑数学结构只看作是一种语言——虽然对理解来说是一种必不可少的语言——还是看作是形成结构的方法,是没有多大关系的);然而逻辑数学结构之包括到现实中去——首先是通过应用于客观恒常性的建立,而后又特别是通过归属于因果解释的过程——就是把逻辑数学结构具体体现在有时间性的、有限的东西之内,因而也是具体体现在与这些抽象结构体系有关的本质上是有限的范围之内。而令人感到奇怪的事情是,只有把现实放置在可能性和必然性之间时,也就是说,把现实内插到其相互关系在演绎推论上是必然的那么一些可能的东西之间时,现实才能真正被达到,不仅在现实的客观性方面而且在现实的可懂性方面被达到。

这种内插过程,在物理学理论中,甚至在最初级水平上,就可以找到例证。例如,当我们用一切虚功过程的补偿来说明平衡状态时,我们是用受到系统的限制的所有可能性的表象来思考的,并且是根据必然性关系把这一切可能性组合起来的:这就说明了真正独自发生的事实的可懂性。计算力的合成就是把每个力当作似乎是与别的力无关的向量去进行推论,同时用向量加法把这些力联系起来,这种相加将使这些力全部隶属于一个有确定方向的力的系统,一个独自真实存在的系统。这就是这么一个运演,它的数学意义是无关紧要的,但它的物理意义在认识论上却是如此奇特,以致笛卡儿在他的九条碰撞定律中完全走入了歧途,而甚至对重力牵引力的合成这个最简单的情况,儿童也只有在形式运演水平上才能掌握。在更为复杂的,例如在变分法中所引入的费马积分或拉格朗日积分的情况下,这种把现实放置在可能性与必然性之间的内插就变得如此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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