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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鈴又響。
是世健。「怎麼還不來?裝什麼蒜、發什麼脾氣?快快快!這裡都快散了。」
「世健……」
「什麼事?別婆婆媽媽的。」那邊音樂聲震天。
「世健,你回來好不好?我有話跟你說。」我懇求地說。
「-怎麼了?」
「回來好不好?」我同他吵過,但很少要求他。
「不行,我的好朋友全在此,我不能離開他們。」
他的朋友、他的事業、他的家庭……我在什麼地方?
我很虛弱。
「快來吧,大家等。」他又掛了電話。
我捺熄香菸。
反正沒辦法再睡,我索性化好妝,換上一套新做的衣裳,神志恍惚地出門去。
夜涼如水,計程車在我身邊停下。
一個人,一旦走上一條路,就難以回頭。
街上的人仍然很多,香港人根本不肯待在家中,滿街跑。第二天照樣上班,這是什麼心理?
自己又何嘗不是一樣?
家裡有什麼在等我們?
車子到了目的地,付了車資,我下車。
一打開吧門,就聽見喧譁聲,世健喝醉了酒,在彈琴唱歌,他唱來唱去都是那幾首,我已經聽得膩透。但很明顯,在他身邊,仍然擠著陶醉他歌聲的小妞。我有什麼好說的?
我一到,眾人便上前歡迎我。
「又遲到了,」其中一個說。「還好我們都已習慣力群是個遲到大王。」
有人斟上酒來,我接過,一飲而盡。
世健像是看不見我,拔直喉嚨在唱。
無聊。
多少晚上與清晨都是這樣度過,世健一直在逃避我,他怕與我面對面討論生活上的問題。
明天不過是另外一天,他不再關心我的安全感。
我非常的悵惘。
不熟的朋友趨向前來說:「力群,-吸菸的姿勢最迷人。」
我淡淡一笑。「是嗎?你肯為我迷人的吸菸姿勢而娶我嗎?」
「什麼?」他一愕。
「沒什麼?」
他訕訕地走開,顯然是吃驚了。
任由他當我喝醉了吧。
一個男人在女人身上花多少錢與心血都沒有用,男人對女人最大的尊重,是娶她為妻。
連我這個站在時代尖端的女人,都不得不承認這一點。
說穿了,我不外是一個小生意人的情婦。
世健終於過來了。
我卻站起來,避到洗手間去。
洗水間內有兩個女孩子嘰嘰喳喳。
「……那個鄧力群,聞名不如目見,好老!」
「嘻嘻嘻,尤其是脖子上的皮,都鬆了。」
「背部尤其是,還穿露背裝,肉仿佛隨時受不了地心引力似的。」
我若無其事地取起粉撲撲面孔,她們忽然發現是我,也不尷尬,反而相視而笑,
現在這一代是勇敢的、義無反顧的、放肆的、殘酷的。
當然,他們有青春作支柱,怕什麼?
我只好把粉盒放進皮包,走出洗水間。
世健迎了上來。「-怎麼了?」
我把他拉在一旁。「世健,我有話跟你說。」
他醉醺醺地,有股平時沒有的柔和。「有話留待明天說吧,別煞風景。」
我笑。「你怎麼知道一定是煞風景的話?」
「女人嘴巴里,全是那個調子。」
「世健,」我說。「讓我們結婚吧。」
「什麼?」
「結婚,我想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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