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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他的手放在心口,「念念,你知道現在結婚,意味著什麼嗎?」
意味著,如果有一天他死了,余念將永遠貼著「喪偶」的標籤,要安葬他、祭奠他,為他送別、為他傷心欲絕,在心口印下永遠抹不平的傷疤。
「我知道。」余念堅定異常,「我不介意。」
梁頌晟:「可我介意。」
可介意者的說法前後矛盾。
余念:「如果你介意,為什麼答應婚約?為什麼把我接回家?為什麼要關心我、疼我、愛我?還有,為什麼要吻我?」
明明防止他受傷最好的方法,是從來不去招惹,是根本沒有出現。
這樣的話題,梁頌晟質問過自己無數遍。
如果他不答應、不關心、不靠近,那爺爺去世以後,余念就只剩下自己。
但是有婚約在,余念就不是一個人。
那份遺囑不是枷鎖,只有爺爺去世才會生效。余念有自我決定權,只要他說「不」,梁頌晟都不會出現。
起初,他的確只想把余念當親人、當弟弟、當孩子來照顧。期盼他遇到真愛的人,能幸福渡過餘生。
可人性終是自私,心動的萌芽日益增長,血肉之軀又如何忍住不犯錯。
鎮定自若和大度坦然都是笑話,在余念這裡,他心胸狹窄、小肚雞腸。
他古板、守舊、教條也傳統。
他認定一個人,就想陪他共度餘生。
可他連生命都無法控制,又憑什麼在余念身體裡留下痕跡。
他可以坦然離開,卻留下余念傷心、懷念、再痛不欲生。
梁頌晟觸碰他的手腕,鈴鐺輕輕晃動,「念念,對不起,我不能傷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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