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生活生存 (第2/3页)
又回答了爱玛几个关于中国的问题后,应辉大脑里的错乱已经接近了他的极限,说了句:“爱玛,下次再和你聊。再见!”便慌慌张张逃出了卫生间。
回到宿舍里,应辉惊魂甫定,坐在床上稍作喘息,心想在中国的时候,哪里经受过这种考验?佛祖慈悲……哦不,在德国应该是上帝保佑,下次便便可别再碰上这种最好的安排……胡思乱想着,应辉随手从裤兜里掏出两张卫生纸来,他默默地看着卫生纸,突然激动地想起了什么,一声感叹:“日哟!”
原来刚才出逃时,应辉忘了擦屁股。
方自归在美国打工,虽然留学生在美国打工是不合法的。
方自归买好机票后,把所有积蓄换成了外汇,换了七千多美刀。想起钱鸥当年到美国时身上只有几十美刀,方自归怡然“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善美刀而藏之”。然而美国即使公立大学也学费不菲,方自归又没有拿到全额奖学金,所以他付了学费书费,又买了些必须的生活资料后,就只剩下两千美刀了。方自归考虑到将来的各种开销,考虑到第二个学期的学费书费,只好去打工。
一了解打工的行情,方自归惊讶地发现,原来持学生签证在美国打工是违法的,除非在校园内做诸如早餐服务之类的兼职。方自归来美国前,看小说和电视剧里的留学生在美国各种打工,其中最风靡流行的是洗盘子,似乎洗盘子是美国留学生的必修课,所以方自归早缺省地认为,自己也必将走上一条用课余时间洗盘子的康庄小道,哪知这条康庄小道竟然是一条小黑道。
方自归别无选择,也只能打黑工了。好在九十年代,中国留学生在美国打黑工还比较普遍,方自归走在这条光线暗淡的小道上,并不孤单。方自归便为了弥补美刀的不足,拿起了菜刀。
方自归的第一份黑工是杀鸡工,时薪美刀六块五。选择杀鸡这份工作,主要是因为离学校近。方自归既不会开车也没有车,距离很重要。这份黑工虽然劳动附加值不高,其意义绝不能和贺龙拿起菜刀闹革命相提并论,但与贺龙拿起菜刀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为了改变命运。
最初方自归还以为杀鸡是杀活鸡,对自己能否胜任这份工作有些忐忑,心想莫不是上帝看自己对《圣经》中的血腥杀戮不够敬畏,所以惩罚自己亲手进行大规模屠杀。好在参加完上岗培训,方自归就放下了那颗不敬畏的心。原来杀鸡不是杀活鸡,鸡已经都被大规模谋杀了。这里所谓的“杀”,用一个法律上比较专业的词代替,应该是“肢解”。美国人把鸡胸肉叫白肉,鸡腿肉叫黑肉,“杀鸡”就是把美国人民最喜爱的白肉切下来放在一起,较喜爱的黑肉切下来放在一起,不喜爱的鸡爪子切下来放在一起,最不喜爱的鸡肠子切下来放在一起……演绎归纳,分门别类。
从小不进厨房的方自归就这样为了学费在美国杀起鸡来。美国的鸡,又肥又大,杀起来颇讲究刀法。方自归后来杀鸡如麻,自我修养上升到一种极高的境界,可以称为“目无全鸡”,已经接近庖丁师傅“目无全牛”的水平了。不过,方自归对鸡的修养虽然提高了,对鸡的胃口却急剧下降。做了一段时间杀鸡工后,方自归看见KFC就绕着走,实在不想吃鸡。幸好建设社会主义才提倡干一行爱一行,在美国建设资本主义没这个要求,方自归干了这行一点儿都不爱,打算一有机会就转行。
就在方自归杀鸡的刀法逐渐精进时,老板一天突然安排方自归去做一份更重要的工作——切牛肉。说切牛肉更重要不是因为牛比鸡重,而是因为牛肉比鸡肉贵重。这老板虽然从来没进过世界五百强,总是与家畜家禽打交道,却天生知道精益生产的道理,知道“一人多能”对于提高生产线柔性和生产效率大有裨益。方自归杀鸡比较精进了,就开始让方自归学切牛,好像大学里读双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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