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3/5页)

自那之后,再也没有小姑娘敢邀时瑾共餐了,论文不好攻克,这朵高岭之花,更难攻克。

时瑾的餐桌礼仪简直无可挑剔。

姜九笙一边吃排骨一边感慨,没见过谁能将一顿排骨吃得那样慢条斯理,细嚼慢咽的优雅。

时瑾放下筷子:“要水吗?”

她的手打了石膏,不方便,点了点头。

时瑾抽了一张湿巾给她擦手,然后起身去倒了一杯水,掺温了给她,等她喝完,又接过杯子,放回柜子上。

端茶倒水陪聊的工作时医生都做了,助手小乔干脆出去,给二人腾地方。

“梨和橙子你不能多吃。”时瑾突然说。

姜九笙看了一眼柜子上的果篮,是早上苏倾送来的,怎就不能多吃,她没反应过来,不明其意。

时瑾解释:“上次你来看了妇科,痛经之症是要忌冷的,梨和橙子都是寒凉性的水果。”

很私密的话题。

不过,从时瑾嘴里听到却没有半点难堪,倒像医嘱,他口吻很专业。

姜九笙不由得打趣了一句:“时医生对妇科也有研究?”

他这才略有不自然,别开头,低声回道:“只会理论皮毛。”

“有你不会的吗?”姜九笙挑着眉笑,“全能时医生。”

她才住院不到两天,就时常耳闻到医院的小护士谈论时瑾,性格好,教养好,智商高,是个医学天才,精通各个科室,哦,还会做饭,会养狗。

非要罗列出时瑾的缺点的话,姜九笙觉得私生饭勉强算一个。

不过,他手好看。

那点缺点就算不得什么了,姜九笙想着,目光就游离到时瑾手上去了。

关于她玩笑的那个问题,时瑾想了很久,回答得很认真:“很多事我都不会,比如你擅长的摇滚和乐器,只是就目前而言,我并不确定以后会不会去学,兴许不精通,略懂一二应该不难,不过有一件事我确定我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

姜九笙的好奇心被勾了出来:“什么?”她倒一时想不到有什么是高智商的时瑾学不会的。

他一本正经:“生孩子。”

姜九笙:“……”

来自天才外科医生的冷幽默。

时瑾没有再说什么,一声不吭地把果篮里的梨和橙子挑出来,然后用袋子装起来,送给了门口把守的两位保镖大哥。

姜九笙:“……”

时瑾果然是她的私生饭,可谓是‘面面俱到’。

处理掉了忌口的水果,时瑾看了看手表,问姜九笙:“要喝酸奶吗?我办公室有黄桃味的。”

“要。”她又补了句,“谢谢。”

时瑾嘴角笑意微泯:“不客气。”

他又给她倒了一杯温水放在床头柜上,然后转身出去。病房外的声音不早不晚,刚刚好响起。

“笙笙。”

是男人的声音,有些温厚。

姜九笙抬头看去,病房门口的两人正四目相视。

“你好。”时瑾先伸出了手,“我是时瑾。”

门口的人稍稍怔愣了一下,伸手交握,他也自我介绍道:“我是程会。”

姜九笙下床,吊着打了石膏的手走过去。

“怎么过来了,没有课吗?”她问程会。

程会礼貌地对时瑾颔首,转而看向姜九笙,语气随意而熟稔:“听莫冰说你在医院,向学校请了假过来的。”

姜九笙了然,这才向时瑾介绍:“这是我哥。”

她入演艺圈时,特意拜托过宇文冲锋,关于家庭情况,一概不宣,除了亲近之人,外人都不知她还有一个哥哥。

程会随父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