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爱的划痕(四) (第3/3页)

定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并无不妥,因此予以采信。被告刘利贞作为机动车的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判决被告刘利明、刘利贞各承担原告江贵富损失的40%,合计80%。原告江贵富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自行承担20%的损失。

邱岚将车借给具有驾驶资格的刘利贞不存在过错,杨烨萱在刘利贞车身写字产生划痕的行为与交通事故不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邱岚不承担责任。

申请追加刘利贞为被告是酷博士的意见。

肖问豪依据邱岚的故事,制作了一期《小法庭》,定名《爱的划痕》。节目中的“哥哥”“弟弟”就是刘利贞和刘利明。

酷博士作为节目嘉宾讲解:“《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的哥哥将车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弟弟驾驶,就属于有过错的机动车管理人。”

节目播出后,刘利明、刘利贞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