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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钱弘仁拼命地在心里告诫自己“来日方长”,总算是将心里那些蠢蠢欲动的念头,再次按压下去,然后,从自己的衣襟里摸出一本恨不能贴身藏着的书,慎重地递到云彩霞手里,道:“霞妹,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还带着淡淡体温的书,和封面上的《赖布衣传奇》几个大字,都令云彩霞惊喜地瞪圆了眼,猛地拽住书角,急切地问道:“大哥,你是从哪儿买到这本书的?”
前世,云彩霞那最纯粹的中专时代,就曾于无意中在图书馆里借过这样一套书。并且,在每晚十点半就熄灯的情况下,破天荒地学着寝室里其它的同学一样,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完了整整三部足有手掌厚的《赖布衣传奇》。
很多年以后,云彩霞曾跑到书店查找这类书籍。奈何,不知是她记错了书名,还是这类书籍已经停止印刷了,总之,任凭她跑遍了大大小小许多个城市,依然没能顺利地买到这一套书。
以至于很多年后,这,已经成为了她心里一直没有褪去的遗憾。而,眼下,这个遗憾却被钱弘仁给填补了,又怎能让她不兴奋和激动?
钱弘仁并不知道自己下意识挑选的这套书,竟然会这般入了云彩霞的眼。不过,向来都擅长“没有机会,也要上赶着创造机会”的他,面对眼前这样一个好机会,又怎么可能眼睁睁地放过,不利用一二?
“我从爷爷奶奶那儿得知,你很喜欢看这些神幻怪志之类的书籍,所以,这次回m市之前,我特意跑遍了京城大大小小的书店,总算是找到了这样一套书籍。如今,你能这样喜欢,我就觉得所有的辛苦都值得了。”
如钱弘仁预料中那般,云彩霞心里那些欢喜的泡泡不停地往外逸散,原本只淡淡地浮现于脸颊旁的红晕也变得越来越深,越来越惑人。甚至,她能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耳朵发烧,脸颊发烫,心跳如鼓。
不过,纵然如此,云彩霞依然小声地回答道:“我很喜欢。”L
☆、第213章 心意相通,情投意合
面若桃花,灿若桃李。
这两句话,在钱弘仁心里,脑子里,眼里,疯狂地刷屏中。只令他忙不迭地垂下头来,不敢再继续看向云彩霞,以免自己被惑之下,一不小心就扑了过去。
总觉得,一直萦绕在空中的似兰非兰,似菊非菊的淡雅清香越发地浓郁起来。
忍住!
不管如何,也要忍住!
小不忍,则乱大谋!
……
深呼吸了好几次,又拼命地做足了心理建设后,再次抬起头的钱弘仁,那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的心绪,在看向云彩霞那越垂越低,脸颊更是红艳如火的神情时,只觉得心尖犹如被人拿羽毛给轻轻地刷过似的,痒痒的,麻麻的,酥酥的。
嗷……
在这样的哀嚎中,钱弘仁又变身“流氓”了!
不过,总算钱弘仁的理智之弦还没有崩断,只是拽着云彩霞放在毛毯上面的手,或揉,或捏,或抚,或摸,或抓,或挠地把玩着,一幅爱不释手的模样。
但,这一切的前提,却是那钱弘仁的眼珠子没有乱瞟,手指也规规矩矩地没有越过雷池一步。
果然,所有的男人,不论是特别青涩的毛头小伙子,还是浑身散发出阳刚惑人气息的成熟男人,在面对自己真正心仪的女孩子的时候,总是忍不住地一步步,一步步地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更像患上了肌肤**症的患者一般,恨不能日日夜夜地亲昵相处。
于是,云彩霞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毫不犹豫地抬头。瞪了钱弘仁一眼。
只可惜,在云彩霞看来极有威胁和杀伤力的瞪视眼神,却因为她那艳若桃李的面容,和那仿若快要滴出水来似的,给人予一种柔媚感觉的凤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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