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3/5页)

子竞用力摸了一把脸,嘴唇倔强地抿紧。

所谓成熟,并不是心变老了,而是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还能保持微笑。总有人让你成长,她凌暮歌,就是他这辈子要应的劫。此时已经没了主意,可是,还是不想放。她给他讲佛法,她说命由己造,相由心生,世间万物皆是化相,心不动,万物皆不动,心不变,万物皆不变。那为什么他一直都没变,可她却先走了。

她学了一辈子的佛法,不也跟他一样,就想要这辈子,这个人,这场爱。

求不得!放不下!

正文 何处惹尘埃(十五)

晨歌这几天突然变得很忙,终日神神叨叨的。暮歌没有朋友,凌远航本来就忙,晨歌再不回家,她连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了。

好在,嗯,好在新认识了个“很高兴认识”她的莫大少。当然不是和莫大少出去玩了,实际上是应他的拜托去陪莫大少的爷爷。前些年老爷子走了老伴,三年前他最最心爱的小孙女也因为某些原因离家远远逃避到国外去了。老人家寂寞,老伴在世时也常陪着她礼佛,莫大少认识了暮歌这么个小崽子,自然献宝似的往家里带。

莫老爷子初见暮歌时有些惊讶,但相处一会儿后两人就自来熟了,煞是投缘。

这个周末,凌远航出差,晨歌一大早就出去了,暮歌又跑到莫家给老爷子讲佛经。只是这天莫家三少也在,被老爷子逮着罚抄**语录,暮歌探头去看,这厢竟写得一手清逸绝尘的小楷。抬头看看莫慎人的脸,再看看他的字。

“对不上号吧?”老爷子捧着个紫砂壶,朗声大笑。

暮歌背手站在书法桌旁,咧嘴笑。“对不上,他应该写狂草。”

“我倒是想让他学来着,不过小七学的是小楷,他也跟着要学小楷。一群大老爷儿们,个个恋妹成痴。”老爷子撇撇嘴,十分不以为然。

“您不爱孙成痴啊?”三少嗤之以鼻。这老爷子就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小丫头会写毛笔字吗?爷爷教你?”老爷子多想念小米小时候坐在他怀里学写毛笔字的情景啊,那时候小家伙总是奶声奶气地抱怨手疼,可让她休息又不肯。小时候性子这么韧,怎么长大了反而经受不住了。

“会写一点。”暮歌有点不好意思。在西藏的时候听佛礼佛,自然也要抄佛经的,那也是一种修行。她誊写的经文好些都被大昭寺收去当众僧平素研学时的手稿。

“来,写给爷爷看看。”老爷子一脚将三少扫到一边。

莫三翻了个白眼。这老家伙从来都是重女轻男,男生不值钱他一直知道,可一直以为是针对跟自家女孩比。没想到跟别人家的女孩比,自家男生同样是贱价处理。

那女孩拿笔的姿势很美,宛若古画中走出的仕女。她低头写字,微微弯曲的脖子线条很漂亮,几缕碎发贴在颊边,说不出的美感。

老爷子一边看一边摸着紫砂壶不停点头。

有这么好吗?莫三半不自在地探头一看,吃了一大惊。暮歌写的是繁体的隶书,可惊叹的不止是她的字写得有多漂亮,而是她的速度,竟更甚于一般人拿钢笔写字。一张纸一眨眼的功夫就被写满了,行云流水,字体舒展,气质泠然。

“好妹妹!帮哥抄一下!”莫三立刻抓着自己被罚抄的《**语录》递了过去。

暮歌还不及反应,老爷子就已经一巴掌呼了过去。

这一大家子,人丁兴旺,虽然暮歌只见过几个,但他们每个都那么逗,要都聚在一起,肯定很热闹。暮歌看着他们祖孙间的互动,浅浅地笑开,说不清的羡慕。

“老元帅,大少爷回来了。”莫家煮粥很厉害的香嫂敲了敲书房的门。

以为是大少,可进来的是暮歌不认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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