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2/5页)

说“长廷”,表示我会失态,我把你当做我的小老弟了。你不觉得很丢人吗?

谢院长长廷:我随便回答也会伤害你。如果你给我一分钟,我可以回答;不给我一分钟,我用书面答复你。好不好?

李委员敖:好。

谢院长长廷:这是平等的意思。

李委员敖:我不给你一分钟,因为你的一分钟全是你的条件。长廷啊!戏台唱戏是对着观众唱的,后台怎么跟自己人唱戏呢?我不希望你跟我后台唱戏,我们是曾经的朋友,至少我是你第二号敌人、次要的敌人,不是吗?

我认为你在闪躲这个问题。我告诉你,我赞成你说这个“中国”不是我们,可是我必须要问你,如果是这样子的话,比照《真相条例》,我要求谢院长把这些法律送请###官解释,在解释是否“违宪”前,这些法律全部停止适用。我求你们、求你们“行政院”的官员,用抵抗权来抵抗这些法律,使它们不要适用,好不好?

你接不接受这种抵抗权?《真相条例》是“立法院”公开通过的法律,是“总统”签署的法律,你们“行政院”——当然不是你担任院长时,可以公开抵抗不执行,等###官解释,请问这个“行政院”还叫“行政院”吗?游锡堃太奇怪了,可是我问你,这些单位像“警政署”、“安全局”用抵抗权方法拒绝实行“立法院”通过的《真相条例》,请你告诉我,这些单位该不该处分他们?Yes or no?“立法院”通过的法律,他们可以抗拒不执行,该不该处分?Yes or no?以你那么聪明要想那么久吗?

谢院长长廷:有效的法律应该执行,应该遵守。

李委员敖:有效、无效不是侯友宜这些人所能决定的,违不违宪也不是他们能决定的,也不是你们“行政院”所能决定的,对不对?在没有解释出来以前,你们可以停止适用吗?这也能停止?你该不该处分他们?Yes or no?

谢院长长廷:世界上的事不是yes or no……

长廷啊,不要在后台唱戏(4)

李委员敖:长廷兄,你是堂堂的“行政院”院长,不是泥鳅,你怎么这么滑头?

谢院长长廷:如果你这样问,我怎么……

李委员敖:这个问题20天后书面答复我,好不好?

谢院长长廷:好。

李委员敖:这个问题我已经告诉你了,我请求你向###官申请解释这些法律,在解释以前,这些法律全部停止使用,全部停摆,我们政府整个瘫痪下来。为什么有这么多违宪的法律?因为你不承认“中国”,你知道后果吗?就是这个后果!

这还不严重,最严重的是当我们不承认中国时——如###所说“不能有中国没有台湾”,把中国和台湾说成是对立的,我想你也觉得对岸是中国,我们是台湾,但我告诉你,根据现在我拿的这本书,也就是你们“###”分子、我的老同学陈隆志编的《国际法》,记载《上海公报》里美国方面声明:台湾海峡两边的中国人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个立场没有异议。这就是说,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我们再看《八一七公报》,美国说承认中国的立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麻烦来了,如果中国只是对岸不是我们,长廷兄,台湾也没有了。就按照美国的标准,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我们承认那个“中国”不是我们,我们的台湾不见了!这不是很恐怖吗?在国际标准里,我们的台湾不见了!这好吗?所以,就像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所说的,他所以用一个中国的标准,意思是对台湾好,何况我们在计算机记录都看得到,长廷兄是主张一个中国架构的,为了这件事,你还被林浊水委员说你法律学得太精了。

你有良知、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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