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部分 (第2/5页)

只是处理细枝末节,属根本的原则与属细枝末节的具体事情相比,要判定其尊卑高下,就可以衡量出来了。

【原文】

34·11尧以俊德,致黎民雍(1)。孔子曰:“孝悌之至,通于神明(2)”。张释之曰(3):“秦任刀笔小吏(4),陵迟至于二世(5),天下土崩(6)。”张汤、赵禹(7),汉之惠吏(8),太史公序累(9),置于酷部,而致土崩。孰与通于神明令人填膺也?将相知经学至道,而不尊经学之生,彼见经学之生能不及治事之吏也。

【注释】

(1)以上两句参见《尚书·尧典》。

(2)引文参见《孝经·感应章》。

(3)张释之:字季。汉堵阳(今河南省方城县东)人。汉文帝时任廷尉,景帝时任淮南王相。

(4)刀笔小吏:写公文的吏,称作“刀笔吏”。这里是蔑称舞文弄法的官吏。

(5)陵迟:衰颓。

(6)引文参见《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

(7)张汤(?~公元前115年):汉时杜陵(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南)人。武帝时任御史大夫。后为朱买臣等所陷,自杀。赵禹:汉时。。(tái台)(今陕西省武功县西)人,武帝时任御史中大夫,与张汤论定律令。为人廉洁,行法酷急。

(8)惠:通“慧”。

(9)太史公序累:疑是司马迁的《史记》。汉时《史记》尚未正式定名,所以本书中记述《史记》名称不一律。

【译文】

尧以美德使百姓和睦。孔子说:“孝顺父母,尊重兄长到极点,就能与上天相通。”张释之说:“秦朝那些做‘刀笔小吏’的,使秦每况愈下直到二世,秦朝灭亡。”张汤和赵禹是汉朝精明强干的官吏,司马迁作《史记》,把他们列在《史记·酷吏列传》中,认为他们导致了西汉的灭亡。他们与“孝悌之至,通于神明”的人相比,谁令人义愤填膺呢?地方长官虽懂得经学是最高的道理,但不尊重学习经学的儒生,因为他们看见读经书的儒生的能力赶不上能处理具体事务的文吏。

【原文】

34·12牛刀可以割鸡,鸡刀难以屠牛。刺绣之师,能缝帷裳;纳缕之工,不能织锦。儒生能为文吏之事,文吏不能立儒生之学。文吏之能,诚劣不及,儒生之不习,实优而不为。禹决江河,不秉䦆锸(1);周公筑雒(2),不把筑杖(3)。夫笔墨簿书,䦆锸筑杖之类也,而欲令志大道者躬亲为之(4),是使将军战而大匠斲也(5)。

【注释】

(1)䦆(jué决):古代挖土的大锄。锸(chā插):古代起土用的锹。

(2)雒(luò洛):雒邑,古都邑名。周成王时为巩固对殷故土的统治,在周公主持下所筑。故址在今河南省洛阳市洛水北岸。

(3)筑杖:砸地基、夯土墙用的工具。

(4)合:根据文意,疑系“令”形近而误。

(5)斲(huó浊):砍。

【译文】

宰牛的刀可以杀鸡,杀鸡的刀难以宰牛。刺绣的师父能缝帐幕和衣裳,缝补破衣服的工匠不能纺织锦缎。儒生能做文吏的职事,文吏不能树立儒生的学问,文吏的才能,确实低劣不及儒生,而儒生不学习文书,确实是高尚不肯去做。禹疏通江河,不拿䦆锸,周公旦筑雒邑,不握筑杖。其实,笔墨公文是䦆锸筑杖之类工具,而想要使有志于大道的人亲自去作文吏的具体事务,这是叫大将军亲自去冲锋陷阵,要高级工匠亲自去砍木头啊。

【原文】

34·13说一经之生,治一曹之事,旬月能之;典一曹之吏,学一经之业,一岁不能立也。何则?吏事易知,而经学难见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