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 (第2/4页)
这时它们就显现了:但时间就只是为这显现,而不是为那些“力”自身而有的。金属放电作用可长眠于铜和锌中几千年,铜与锌和银放在一起也相安无事;而这三者一旦在必要的条件下互相接触,银就必然化为火焰。甚至在有机领域内,我们也可看到一粒干瘪的种子,把那长眠于'其中'的力保存了三千年之后,最后在顺利的情况出现时,又成为植物。
如果由于这一考察,我们弄清楚了自然力和它所有的现象两196者间的区别;如果我们体会了自然力就是在这一固定级别上客体化了的意志本身;'体会了'出自时间和空间的杂多性仅仅只属于现象,而因果律也只是为个别现象在时间、空间中决定地位而已;那么,我们就会认识到马勒布朗希关于偶然原因的学说的全部真理和深刻意义。马勒布朗希在《真理研究》,尤其是在该书第六篇第二段第三章和附录中对这一章的说明中阐述了这一学说,把他的学说和我这里的论述比较一下,就可发现这两种学说虽在思想的路线上差别极大,却是完全一致的,这样比较是值得辛苦一趟的。是的,马勒布朗希完全被他的时代无可抗拒地强加于他的那些流行的信条所局限,然而在这样的束缚中,在这样的重负下,他还能这样幸运地,这样正确地找到真理,又善于把这真理和那些信条,至少是在字面上,统一起来;这是我不得不叹服的。
原来真理的力量之大是难以相信的,它的经久不衰也是难以限量的。我们在各种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所有一切独断的信条中,甚至是在最芜杂的、最荒唐的信条中也能多方的发现真理的痕迹;这些痕迹常和光怪陆离的事物为伍,虽在奇怪的混合之中,但总还是可以识别的。所以真理有如一种植物,在岩石堆中发芽,然而仍是向着阳光生长,钻隙迂回地,伛偻、苍白、委屈,——然而还是向着阳光生长。
马勒布朗希诚然是对的:每一个自然的原因都是一个偶然的原因,只提供机会,提供契机使那唯一的,不可分的意志得以表出为现象;而意志乃是一切事物自在的本身,它的逐级客体化就是这整个可见的世界。不是现象的全部,不是现象的内在本质,而只有这出现,这转化为可见,在此时此地的出现和转化才是由原因引起的,也只在这种意义上是有赖于原因的。现象的内在本质乃是意志自身,根据律不能适用于它,从而它也是无根据的。世界上没有一个东西在它根本的,整个的存在上有一个什么原因,而只有一个它所以恰好在此时此地的原因。为什么一颗石子一会儿表现出重力,一会儿表现出固体性,那是有赖于原因,有赖于外来作用的,也是可以由这些原因或作用来解释的;但是那些属性本身,也就是石子的全部本质,由这些属性所构成而又按刚才说的那些方式表出的本质,石子所以根本是这样一个如此这般的事物,它'何以'根本存在着,这些都是无根由的而是无根据的意志的“可见化”。所以说一切原因都是偶然原因。我们既在无知的自然界发现了这一点,那么,在那些已非原因和刺戟而是动机决定着现象出现的时间地点的场合,也即是在人和动物的行为中,也正是如此。因为在这些场合和在自然界,都是那唯一的同一的意志在显现,这意志在其显露的程度上差别很大,在各程度的现象中被复制了;而就这现象说,那是服从根据律的,它自在的本身却独立于这一切之外。动机并不决定人的性格,而只决定这性格的显现,也就是决定行动:只决定生命过程的外在形相,而不决定其内在的意义和内蕴。这后二者来自人的性格,而性格是意志的直接表出,所以是无根由的。为什么这个人坏,那个人好,这是不以动机或外来作用,如什么箴诫或说教为转移的,而是在这种意义上简直就无法解释。但是一个坏蛋或是在他周围的小圈子里以琐细的不义,胆小的诡计,卑鄙的捣蛋表出自己的坏,或是作为一个征服者而在迫害一些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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