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 (第2/4页)

儿子和你家王社也送出国去。咱去不了美国英国法国这些牛B的国,去个坦桑尼亚菲律宾也行!”翁史美看过很多香港电视连续剧,她就说:“咱们要像香港就好了,你一旦超出正常收入支出了,廉正公署就来调查你了。”翁乡长一撇嘴说:“咱就是有了廉正公署也是白扯,照样有人能用钱把它拿下!”翁史美当时还用一些贪官污吏受到惩处的例子来与哥哥进行辩论,现在她觉得自己很幼稚。她离开地龙乡后,没有勇气再回去。她也常常思念王社,儿子应该十岁了,他一定长得很高了。她从已经当了副县长的哥哥那里得知,王四会讨了新老婆,新媳妇给王四会又添了一个儿子,看来王四会得加倍凿铁了。翁史美怕王四会的女人对自己的儿子不好,所以想等儿子初中毕业了,就把所有积蓄用在他身上,送他出国留学去。每年到了腊月二十一儿子生日的那一天,她都要失魂落魄地枯坐窗前,望着远方一派萧瑟的风景。

廊柱(5)

翁史美打量廊柱上那些奇妙的花纹时,陷入了对往事的怀想之中。她先前对纪行舟还有仇恨,记得刚到零作坊时,她站在屠宰台旁看屠夫们宰猪,当鲜血和猪的嚎叫声一并呈现在眼前和耳畔时,她想放在屠宰台上的应该是纪行舟。如果她是屠夫,就先割掉他惯于说谎话的舌头,然后再剜掉他温柔陷阱似的眼睛。最后,她要割掉的是被王四会称作“会唱歌”的那个玩意。然而几年之后,她对纪行舟已没有了这种仇恨,她觉得他就是自己生命烈火中的一节败草,早已被烧成灰烬了。现在,她的世界只有一个孟十一,只要他镇静而温存的声音传来,她就觉得生活里一片阳光灿烂。她不知道迷恋一种声音的她,是不是在逃避以往现实的婚姻和爱情对她的打击?翁史美不愿意过多地纠缠这个问题。她只是感觉到,那些幽雅的破碎的陶片,这两根她永远也看不厌的廊柱,唤醒了她生命中沉睡着的对纯真情感的憧憬和热望。

王爷进屠宰间来送几把他刚磨好的屠刀,见翁史美又在对着廊柱发呆,就说:“你要是不喜欢那上面刻的花纹,我就用刨子把它推平了。”

“千万不要,”翁史美有些脸红地说,“我太喜欢它们了。”

王爷又说:“那匹黑马不爱吃草,我看它像是病了,我下午牵它到前进村看看兽医行不行?”

“去吧,”翁史美说,“它有个铁掌碎了,刚好再给它挂个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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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片(1)

麦子抽穗了。天也热了起来。夏天一到,各类鸟就像赶赴歌会的少男少女一样,络绎不绝地飞在天空下。一到这个时节,屠夫们就一律穿上了短裤,赤裸着上身在零作坊干活。翁史美注意到,猪在夏季挨宰时,没有冬天绝命时叫得那么凶。也许是夏天的热折磨得它们已没有嚎叫的力气,也许是这一派幽雅的田园风光使它们觉得死得其所,实不足惜。王爷在屠宰间的窗前种了一片向日葵,它们一天天地长高,那心形的毛茸茸的叶片像手掌一样一片一片地张开,仿佛正等着接着点什么。是接那缠绵的小雨还是爽朗的阳光?想必这两样能使它们生长的东西它都要。向日葵虽然还没有绽开金黄|色的像火炬一样的花朵,但它已有了一颗颗微垂着的青绿色花骨朵儿,一些花心的蝴蝶已经过早地在它们身上流连了。

在夏季,黄昏比冬季要推迟两三个小时左右。所以屠宰开始的时候,屠宰间里还凭借着夕阳的笼罩而充满光明,翁史美就不用及早把马灯挂在廊柱上。这时的翁史美通常是在户外的庄稼地里劳作,除除田间的草,给将要爬蔓的豆角和豌豆竖上枝条,或者是给出得过于浓密的萝卜间间苗,以免耽误其生长。零作坊的屋檐下多了口圆肚形的酱缸,于是每晚的餐桌旁便少不了一碗酱。而蘸酱菜就从田地里随时摘来,萝卜缨呀、小白菜呀、青葱和菠菜、生菜呀,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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