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 (第4/4页)

卧shè……”一道道命令快速的传递下去,大阵瞬间变化,由原来一字长蛇般的行军阵型,快速的变为了卷曲,盘旋的猛蛇,蛇头高举,蛇信吐出,随时要对猎物发出攻击。

这个过程很快——

可是敌人更快,两里之外的金军铁骑开始快速的冲锋。

速度,是铁骑横行的最大本钱。

铁骑杀戮步兵,最大的优势就是凭借狂猛的速度,以秋风扫落叶般猛烈的冲垮步兵的阵型。当步兵的阵型被冲垮时,那时只需要挥动武器,大肆屠杀就足够了。

而步兵对抗骑兵的最大优势,则是消减骑兵的速度。失去了速度的骑兵,跟等待宰杀的牛羊没有什么区别。

胜负往往在一线之间,那个能把握住胜机,谁就胜利了。

两里地对于急速奔驰的战马,几乎在瞬息之间,在步兵刚刚布置好战车阵,长矛手刚刚布置妥当,削刀手还来不及护卫时,金军的铁骑就冲击到了。那些弓箭手刚刚凌乱的shè出几箭,金军的铁骑就杀到了。

巨大的战车挡在了金军铁骑面前,高约一丈,上面满是铁刺,短矛的战车阵。

撞击在上面,即便是铠甲质量再好,也是变成血葫芦。

冲锋在前的金军铁骑,面sè不动,没有一丝畏惧,催动战马,战马发出一声厉啸,一跃而起,越过一丈高的战车阵,破袭向金军战阵。几乎在眨眼之间,有几十匹马,高高跃起,越过了战车阵,杀向了种家军的长矛手,竟然没有一人马失前蹄摔倒在地。

而后面的骑兵马力似乎稍弱,无力越过高高的战车,但是却用手中的长戟挑开战车,露出巨大的豁开,一些骑兵急速的奔驰而入。

“杀呀!诛杀南狗!”

“种家儿郎,灭杀胡虏!”

很快宋军的步卒,挥动着长枪刺杀向了金军的骑兵,而金军骑兵则是挥动着手中的长刀肆意的砍杀。这是铁与血的碰撞,金军铁骑要冲垮宋军的圆阵,而宋军则是要消减金军铁骑的速度,进而绞杀骑士。

长矛林立,十几把长矛整齐划一,从四面八法刺杀而来,发出清脆的响声,击打在骑兵和马上的铠甲上,发出震耳yù聋的响声,却是被甲叶挡住了,难以造成大的伤害。

而金军骑兵驾驶着马,好似风一般,急速的向前冲击,挡在前面的长矛手不是被战马撞击而死,就是被金军骑兵的长刀砍杀。

大量的骑兵一拥而上,形成排山倒海的气势,挡在前面的长矛手,失去战车的缓冲,几乎是在瞬息之间,就大量的被杀死,几乎来不及反应,木头作的枪杆就被锋利的长刀削断,然后是人头落地。

大量的铁骑几个呼吸之间,冲垮了车阵,然后在十几个呼吸之间,击溃了长矛阵,原本防御严密的步兵阵型,几乎在刹那之间,有着奔溃之兆。

“该死的,这就是金军的战斗力吗?”种师道脸上冒出了冷汗。步兵对抗骑兵本身就带着巨大的劣势,步兵只能结成严密的阵型防御,而骑兵却可以随时的攻击,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战争的主动权一直在骑兵手中。

而历代,步兵对抗骑兵,十次战斗能够有三次胜利就不错了。而每次步兵大破骑兵,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种家历代镇守边关,历次要对抗骑兵,也让家中积累了丰富的战斗经验。而这次战斗前夕,种师道一再的高估金军的战斗力,可到了现在还是发觉低估了金军的战斗力。

无声无息的接近,巧妙的解决侦骑,大量的侦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