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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人們不會說尋釁滋事等是口袋罪。
曹雲道:「檢控官,我們首先就事件先進行定義,否則會浪費時間。你看我這麼描述對不對:小石十分鐘內多次挑釁,攻擊和謾罵小花,其中包含了一些比較惡毒的言語。」
王磊點頭:「沒有疑義,警方對目擊證人做的筆錄說明了這點。」
曹雲道:「第二個認識:小山試圖阻止小石攻擊小花的言語和肢體動作。」
王磊:「沒有疑義。補充一點,根據監控和筆錄,小山阻止小石有肢體小衝突。」
曹云:「小石的體重、身高和力量超過小山。」
王磊不吭聲。
曹雲也不追問,抽出幾張複印件給法官和陪審團,這不是證物,是對受害者和被告的基本資料。數據中小石的體重為九十五公斤,身高一米八五。小山的體重五十五公斤,身高一米六三。
曹雲道:「很顯然現場情況是這樣的:對小花情況極其焦慮的小山,在使用語言和肢體無法阻止小石,反而被小石輕鬆推開情況下。小山要阻止小花跳下來必須先阻止小石的攻擊,這也是當時小山為拯救小花所能做的唯一一件有意義的事情。在武力存在差距的情況下,小山想起人群外有板磚,於是他無奈的使用了武力阻止小石。事實證明這個手段很有效,在樓下出現這個變化後,小花放棄了自殺。」
王磊道:「對方律師,在開庭時候我已經說明了幾點,我再重複一下:小花聽不見小石的聲音。由於角度太小,小花無法清晰領會樓下人的肢體動作,並且小花在做筆錄清楚說明,自己是受到警員的勸說才放棄自殺,和小山與小石沒有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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