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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案件非常勞神傷心,報酬就萬把塊錢。郭笑天的助理律師雖然是雛鳥,很認真的辦案,其花費已經超過了萬元,沒有發現任何新的線索。
曹雲在聽高山杏說明時就發現問題:「假設徐父說的是實話,為什麼不願意說明,自己十點半離開王家魚湯,卻在十一點二十分才到達鳳凰小區的原因?」
高山杏道:「這點也是郭笑天助手主攻的一點,但是徐父沒有說實話。就郭笑天分析,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是徐父知道自己說實話也沒有證據,實話可能會傷及自己或者他人。第二種可能,徐父也許在做見不得人的事。」
曹雲問:「徐父有前科,否則在徐父不認罪情況下,不應該這麼快就出終審結果。」
高山杏道:「徐父不僅只是前科,徐父二十五歲入室盜竊被發現後傷人,判處五年監禁。三十二歲,徐父再次入室盜竊,被保安抓獲,由於其攜帶利刃,被判十二年。徐父出獄到再次被捕才過一年。因為累犯,所以檢方才申請極刑。」
第二百一十一章 見面
曹雲道:「徐父今年是四十五歲,徐娜你今年二十歲,你和你父親一起生活最多也才三年。這裡我想問個問題。就我的認識,通常意義來說,你不至於會賣自己去幫父親續命。」
徐娜好一會才回答:「我媽是一個很追求物資生活的人,我爸第一次坐牢,就是為了滿足她的物慾。我爸坐牢後,我媽和他離婚了,我伯父收養了我。我伯父年紀很大,五十多歲,沒有結婚,也沒有工作,享受低保。收養我也是為了拿福利院每月給的那筆錢,還有我媽每個月給的五百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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