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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克有点犹豫,“有麻烦就联系我,我会在三小时内赶到,好吗?”
克里斯凑过去,绿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他,“如果我真的是坎贝尔·沃克,那个举世闻名的杀人魔,你打算怎么办?”
迪克不由得后仰,头半仰在沙发靠背上,“不会,”他第一反应道,“你不是那种人。”
“人都是会变的,”克里斯拉开距离,“假设,万一,我失忆前真就是那样无恶不作的人呢?”
迪克心底升起一丝慌乱,但他强抿住嘴角,对克里斯露出安抚的笑容,“我会寻找证据,查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只相信我看到的。”
他的一只手捧住克里斯的脸,动作轻柔得像安抚一只猫咪,“假设你以前真的做了错事,我就陪你一起改过,弥补你犯的错误。”
克里斯把手贴在迪克的手上,他依恋地蹭了蹭,“不,”那双绿瞳里倒影出迪克的身影,“你要亲手抓住我,把我关进监狱里,如果我真的犯过错误,就别再傻傻地相信我会变好。”他侧过头亲亲迪克的指节,“保护好自己。”
坎贝尔·沃克迄今为止犯下了不下五十起案件,比起那些无恶不作的超级反派,他似乎少了点排面。但这些案件在他最后被指认为凶手前,没有一起被联系到他身上。
他是隐藏在人群中的连环杀手,披着羊皮在羊群中穿行的狼。他的受害者都是聪明、有权的大人物,这也是他被发现后出名的原因。
坎贝尔·沃克不在乎社会秩序与受害者本身的品格,他只在乎挑战,如何让一个搅弄风云的大人物悄悄死在一堆垃圾里。
警方给他的侧写是高度反社会人格,反抗权威与力量。克里斯知道后一点有误差,坎贝尔不是反强权斗士,他不在意世俗的权威,也不会因为杀死当权者感受到自己的力量。
他杀死他们只是因为他觉得——他们不够漂亮。站在灯光闪耀的舞台上,却没有与之相称的美丽。
自从他从吉兹那里得到坎贝尔的资料后,这些信息就一点一点浮上他的心头,其中有一部分是阅览资料后,大脑自然而然瞬间推理出的结果,还有一部分就如同旧房间抽屉里装着的东西,抽开抽屉就暴露在眼前。
他所要去的第一站是坎贝尔的旧住宅,位于圣路易斯的密苏里州。
克里斯离开火车站后随手招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是一个金发男人,看年纪比克里斯大了四五岁。
在克里斯报出地址后,他见怪不怪地拉下标有“空车”的指示牌。
“你好像不感到奇怪。”克里斯问,“毕竟那是‘名士杀手’的老家,不会觉得晦气吗?”
金发司机见怪不怪地瞥了他一眼,“这很正常,每年都有很多人,记者、私家侦探、好奇心重的年轻人,他们隔三岔五就要过来转一圈,以为能抓点大新闻。”
“看样子坎贝尔·沃克间接养活了这条街。”克里斯从驾驶座后抽出一本薄薄的杂志,《走近坎贝尔·沃克》。
“现在的年轻人对恐惧缺乏基本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