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世俗的敌意 (第2/4页)

性化的名字嘞。”略带挑衅。

“懒得跟你讲话,你回去吧,我就要到了,你回吧。”此去经年的疲劳再一次的涌上来,好像是最初的爱意骤然消逝,取而代之的,是疲惫,大概就印证了爱长久的不可能性,也恰恰是所谓爱情的深意。

晚风吹过去,那片竹林犹如一道方方正正的筛子一般,把杂质都留下,把风中的清醒如数带过来。

她也像是一阵夜里清凉的风,绕过我的身边,往别处去。

“我走了,你早点儿回去,不要在这儿耽搁。”

不,那怎么可以呢?一个敢于追风的人是具有信仰的,如果不能抵达,那就是一种缺失,是不是?

夜映衬出的东西,大垭村即便昏黄的灯光,也璀璨,也足够耀眼,也给夜空希望,这便是所有凡俗灯火重要意义之一。

隐约便看见在大门里面的人影,我看的很清楚,余沉沉往里面走,看见来人加快步子。

“哥。”她叫那人。

那人看了她一眼,余沉沉凑过去,很是热情。“她该是把我忘记到了九霄云外……这倒是其次,重要的问题是她从未提及说她有个哥。”我暗自思索,着到底是为什么,因为她着实不该隐瞒的。

爱一个人,那就该知道她的全部。以往、现在、将来……几乎所有的一切。控制欲强的人无非就是这。

看着她们进屋,我才偷偷摸摸,跟做贼一般溜走,骑上摩托,再一次的风驰电掣。虽有思索,也有疑虑,可是我知道,她一定会找时间同我聊,故事或长或短。

“我哥今天来了,你看见了么?”

“没有。”

“没有才怪,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偷看了好半天,等我们都进了屋,你才溜?”她说的是对的,而我在撒谎。

”反侦察的能力真是很强,令人佩服!“

又是一个白眼,“请你不要把别人当成傻子,OK?”她的意思,只要是个人处在当时就可以发现我的。

“好吧。”

我一直在等,在等等她讲那些没有说出来的事情,关于她的哥哥,希望她可以意识到,这太过于奢求,要求除你之外的另一个人去洞察你的心思,那就是在刻意的同自己过意不去。

余沉沉没有讲,我亦没有多问,因为我觉得那也是缘分的一种,你要去见到什么人,认识什么人,又爱上什么人,都是上天注定的。

后来,我去找过她好几回,余沉沉,这个听起来很美,却怎么找不到出处的名字,贯彻着整个暑假,就如同之前一般,有过怀疑,有过小吵小闹,有过纠结和患得患失的紧张感,但是,最终都归于别样的幸福和温存,时光流转,我真是十分乐意舍弃掉一些东西,去换取来之不易的盛夏的果实。

“你就跟着我回家吧。”在八月份的一天,我拉拽着她的手,要她跟我回家,我敢说,但凡是她点点头,便会得到一个公主抱,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女子。迎着山风,下山,过梅河上的桥,到我生长的那一片天空下面。

“你就去嘛!”好像是小时候的自己遇见十分中意的玩伴,因为舍不得分开,哭哭戚戚的,什么都不管,也要在一起,男生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显得十分幼稚几乎就是通病,往往这时候,所有的不可能都有变成可能的方法。即便明知不可能,抑或不可为之,那也要赌上一把,拼上一把。

正所谓,虽千万人,吾往矣。这大概就是爱最初的样子。

“我上你家,怎么说?昂?你知不知道?咱们这个小地方,芝麻大的小事情都会在第二天传扬出去,怎么收场?如果你的爸妈不喜欢我,你又该怎么样?我们可以一直在一起吗?你有没有考虑过?”一连串的灵魂发问,令人措手不及——还没有想好一个问题的回答,另外的问题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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