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7部分 (第3/5页)

的规则,但是毓族在如何喜爱文学,也只能依赖文道的规则。

他仿佛理解了王崎的目光。

一瞬间,宙弘光所有的困惑所有的雄心以及所有的紧张都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则是前所未有的哀伤。

如果是往常,他会将这种哀伤寄托在诗歌上吧。但是,他已经没办法写诗了。不是不想写,而是不想写。

这就是毓族的命运。

哪怕在心灵上,他跳出了过去的桎梏,但是对于整个种族来说,却没有多少的意义了。文道不给予文气,那么这一重“超脱”就不存在意义。

“五十三万年,其实你们只搞懂了文道的一条规则——相同的文字,不会两次赋予文气。”王崎道:“这在你们看来,是理所当然的吧?”

“难道说不是吗?”子虚易愣了。

“当然……不是。”王崎笑了,他第一次发出无节制的畅快笑声——很明显包含嘲弄的意味:“哈哈哈哈——仔细想想,这一条准确的‘规则’,本身就与你们追求的‘情感’存在冲突啊。这是律法的规矩。”

文道之中,很自然的包含着“版权法”的理念。

这乍一看应当是自然而然的吧?毕竟,抄袭者又如何有资格封为圣人呢?

但是,违和感却就在这里。

“我族也有类似的规矩啊。”王崎停下笑声,喘了口气:“当大众需要更多的作品,当作品被具备了正面的社会意义,一个文明,就自然而然的会开始鼓励创作者进行创作——艺术面向市场的时候,财帛就必然会出现。哦顺便提一句,对于你们来说,这个‘财帛’可以替换成‘文气’。作者们认为他们应该拥有自己作品的应有权利。版权概念随之产生。”

幼帝愣愣的问道:“保护这个……‘版权’,难道不对吗?”

前世的记忆实在是太过混乱了。王崎记得一个“艺术家反对版权保护”的故事【指斯派德·罗宾逊《忧郁的大象》】,一个叫亚伦什么什么的黑客【《互联网之子》亚伦·斯沃茨,因反对“知识产权”而被联邦政府“迫害”并最终自杀】,以及北欧的某些盗版支持政党。他一时之间竟无法分清这些人哪些是真的,哪些是虚构作品当中,甚至没办法分清这些不同个体或群体是为什么反对版权保护的理念。

但是,他不会为此词穷。

王崎点了点头:“当然对啊——但是,版权有一个规矩,那就是只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

这句话过于直白而粗俗。但是没人会去为此而指责王崎了。

版权只能保护表达,因为作品的相似度是可以衡量的。但是,作者的思想无法在法律可接受的范围内进行衡量。

如果用音乐来说,那就是“翻唱”与“变奏”吧。

同样的歌谣,同样的乐曲,在不同的演绎者手中,可以表达出截然不同的意味。同样的一段旋律,或许有些人会用它表现理想的慷慨激昂,而有些人则会用它来表现爱恋的美好。

而同样的事情,也可以放在文学上。岳飞一曲《满江红》,那是千古忠义。而若是同样的句子,出自秦桧之手,那这首词怎么看都透着慢慢的虚伪。若有人说谭词同写了“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那这诗自然是慷慨激昂的——可实际上,它的作者叫汪精卫。

但是在法律面前,岳飞写的《满江红》与“如果存在”的秦桧《满江红》,必然是“一样”的。

“表达”与“思想”,实际上是分开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法律上,还存在着“无意识抄袭”的罪名。

披头士的主吉他手兼主唱之一的乔治·哈里森在1971年被指控抄袭。他的作品《My Sweet Lord》被指控抄袭一首叫做《He's So F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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