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頁 (第2/2页)
以科學辦案的偵查手段去發現。那麼,既然如此,何不在警方前來之前閉口不說呢?很抱歉,這辦不到。因為人類協會的立場是必須先在內部找出兇手,否則不會通知警方。如此一來,就只能循著邏輯的線索,先揪出兇手再說了。&rdo;
&ldo;你要說的就只是這一切都基於不得不的理由,而且也並非你的本意,是這樣吧?&rdo;臼井皺著眉頭,&ldo;這麼做行嗎?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即使揭發了真兇,兇手一樣可以狡辯抵賴,這麼做豈不是讓兇手更加警戒,萬一處理不好,還可能給予湮滅證據的意圖。&rdo;
我已是怒火中燒,但織田搶先一步提出更尖銳的抗議。
&ldo;你們說非找到兇手為止否則不報案,但又說在警方過來之前找出兇手會打草驚蛇?如果這麼想,那乾脆現在就撥一一〇不就好了?現在這麼說不是自掌嘴巴?我相信用日語交談,難道要用外星語交談?&rdo;
江神立刻舉出右手制止,但無法平息怒氣的織田,因為氣不過竟毫無意義地扯下額頭上的絆創膏貼片,部長見狀緩緩放下手,開始說話。
&ldo;如果各位能接受我的推理,為了保全證據,即使剝奪兇手的行動自由也無妨。&rdo;
&ldo;例如關進倉庫?&rdo;
&ldo;是的,不過我想的不是這樣。通常如果單憑邏輯追出真兇,應該就能讓嫌犯勇敢站出來認罪;加上如果我的推理也正確無誤,那麼嫌犯也許就會有這樣的舉動。相反地,也許還會針對部分自己犯下的犯行始末供出一些細節來也說不定。&rdo;
&ldo;不會吧!這麼做豈不就身敗名裂了?甚至可能被判死刑。&rdo;
這一點我也同意臼井。嫌犯若真如此乾脆坦白,就不會耍小聰明設計詭計了,尤其是把真面目公開示眾。
&ldo;由於無法解讀嫌犯心中在想什麼,所以面對決定性證據的突破追究,嫌犯會有頑強的抵抗;但涉及連續殺人的動機若是我所想的那樣,那麼我就可以讓嫌犯的目的真相攤開在陽光下‐‐就是類似的犯罪情節。&rdo;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