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部分 (第3/5页)
首先就得把绸鼠送去店里。
简丹不曾亲手照料过那些绸鼠几回,没什么舍不得的;而店才开了这几个月,那边的绸鼠还不够;何况店里场地大,对绸鼠也有好处。三者相加之下,简丹并无犹豫,当即同意了。
小东西们一送走,唐劲就将后院踱了一遍,盘算完毕,拉了洛西做帮工,当天傍晚就开工了。
洛西一听绸鼠送去店里了,还为他的杂活儿少了一项而高兴;可惜高兴没到两分钟,一切急转直下
还好,唐劲为此给他开了工钱,而洛西想多上几节简丹的课,还想攒点钱跟玛拉出去玩,当即答应了。
……
仲秋的最后一天早上。
两人起来的时候,简丹便跟唐劲说她要去夏晓雪那儿。
唐劲听了立马就要抗议,简丹忙道:“三十号晚上约好的。”
唐劲一顿,就没提了,只嚷嚷:“那我午饭呢?你看着办吧”
简丹无言。
这天早上九点多,简丹包好饺子、调好蘸料,连醋碟儿也给装好,瞅瞅乱糟糟的后院、瞅瞅唐劲跟洛西,暗地里摇摇头,去了夏晓雪那儿。
夏晓雪已经回家了。两人一碰面,夏晓雪一看简丹神色,登时笑了,饶有兴致地问:“他怎么样了?我还以为你会下不了床。”
简丹失笑:“我打不过他么?”
夏晓雪煞有介事地打量打量简丹:“来真的不知道,闹着玩儿你机会不大。何况,他这回既然表现不错、没又令人失望一次,你总要让让他。”她说完抽抽鼻子,“你是不是……”
“狗鼻子”简丹一点头,“没错,例假。”
夏晓雪一皱鼻子:“什么‘狗鼻子’等你到了我这地步,还不一样”
夏晓雪的家在市郊;与简丹的家一样,同在市中心的东北边。两家之间,召个飞车,来回只需二十分钟不到。
事实上,简丹当初买房子时,就考虑到了这一点——她认识的人不少,有望当一辈子知己的不多,反正人生地不熟,落脚哪里都一样,所以那会儿简丹压根就没想离夏晓雪家里太远。
夏晓雪的房子并不大,但乃货真价实的别墅——座落在小山坡上,视野极好。
而且,以这房子为中心,周围两到四公里的整块地,均属于夏晓雪。
这么大一块地,当然不会白白空着,否则一者浪费,二者寂寥。
所以这片地里,有一个小农场,出产新鲜的蔬果、奶类,与小型家禽家畜,是夏晓雪从地球上拉来的一对青年夫妻在经营。独立经营。
夏晓雪出农场,他们出劳力,两边分成。那对夫妻双双当劳工,互相有个扶持照应,到目前为止,工作干得很不错。
此外的空地,则被建成了“野斗”的室外训练场。主要是有一些地形障碍,没什么危险性。
因为是郊外,加上小有入项,再加上夏晓雪在她带出来的团队里有股份,合理避税之下,这里的出产足以缴付不动产税,以地养地,不需要再另外投入。
……
秋天的阳光,暖洋洋的。
她们两人在房顶平台上烧烤,眺望四方的景色。
夏晓雪翻着“骨肉相连”:“你今天过来,他肯放人?”
简丹无奈又好笑,把唐劲干的好事儿说给夏晓雪听。
结果夏晓雪乐得直打跌:“小狗小狗”
简丹不解:“为什么?为什么说是小狗。”
夏晓雪竖起一根手指晃了晃,划了个圈:“你没发现吗?他在占地盘。撒尿画圈圈占你的地盘”
简丹凝神思索。
“当局者迷”夏晓雪摇头,“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他这么紧张?”
“三十号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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