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章 法理的重要性 (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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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西方国家只要获得承认就是正式立国了,只要荷兰人承认我们的政府,在西方人看来,就意味着我们是一个完整的国家。”

“如果到时候咱们和荷兰人起冲突,就是两国交战,到时候咱们就有法理拉上英国人,法国人一起对付荷兰人!”

“在西方,如果一个势力没有获得其他国家承认,在法理上,它就只是一个割据势力,而不是一个国家!”

“入侵一个割据势力和入侵一个国家,政治层面是截然不同的。”罗振军看向老爹解释道。

历史上的兰芳共和国,虽然国祚有一百零八年之久,但无论在西方历史上,还是东方历史上,史学家并不认为兰芳共和国是一个国家。

虽然从国家定义,兰芳共和国具有一个完整国家的特性,但在主权归属上,兰芳共和国国土法理上属于衰落的文莱王国。

但是在一百零八年的国乍之中,它既没有得到清政府的承认,也没有得到荷兰与英国的承认。

所以在史记上,兰芳共和国缺乏国际认可,并不被认可为一个主权国家。

如果得到清政府,荷兰,英法等国承认,具有法理性,那么在二战结束,只要兰芳复国者还在,那么根据国际公约,兰芳共和国是有很大概率被复国的。

可惜,历史上的兰芳共和国缺乏法理性,相比主权国家,在国际历史上,反而认为兰芳共和国是一个华人割据势力更为合适。

这也是为什么罗振军要让荷兰人承认,只要一承认,那么南洋华人自治政府就是一个主权国家,即便未来干不过荷兰人,只要还有坤甸华人想要复国,那么在国际上,是立的住脚的。

当然了,这算是有备无患。

但法理性有了,未来与荷兰人敌对以后是有利的,起码可以从国际层面,道德层面,谴责荷兰人,大概率英国搅屎棍也会加进来,甚至其他看不惯荷兰人的国家,也会对南洋华人自治政府伸出援手。

即便他们心怀鬼胎,说不定到时候也需要这些心怀不轨的家伙们帮忙。

还有一点,那就是乾隆狗贼目光短浅,即便他低三下气求承认,这老狗也不会给自治政府合法性。

不然,即便他不:()重回十八世纪,努力干死乾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