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 (第3/4页)

人狂,见人就杀,那么我们再设想一下,其它的同类面对这种问题的反应,那么第一,必然是害怕,因为生物对生命的终结有着本能的恐惧,第二,肯定是担心,万一我哪一天遇上这个家伙怎么办!第三,必然是反抗,为什么要让这样的一个危险人物会让他存在?于是联合有共同意愿的人,组织起来,将这个神经病给抓起来,不管是囚禁起来,还是来个故意杀人罪,给枪决了,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先尘埃落定了再说。第四,就会出现规范,因为大家害怕这样的事发生,所以就要在行为中去约束这样的事,让这样的事少发生,条文就是如此而来,后面只规范又觉得不过瘾,还不如专门找几个强壮的人,专门来防止这样事发生,这样,暴力机关的前身就出来了,再后来,因为要防止的事与杜绝的事情越来越多,几个人也搞不定了,所以干脆就专门组织一个部门,专门来管防微杜渐的事,于是警察局就形成了,但是后来又产生问题,规则的划分与认定很多时候都是各执一词,于是法院就出现了。这就是规矩!

我们再来假设一种情况,当人们学会运用工具,已经脱离靠天吃饭的日子的初期,那么必然有一些正在脱贫致富的人,看着另外的人有东西吃眼馋,那么就心想,我干脆趁天晚把他们打到的猎物给偷过来,于是因为以前的人很单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于是这个第一吃螃蟹的人很容易就把事情给办了!然后第二天,别人起来一看,猎物不见了,于是急呀,可能以前的人也不懂得什么叫做毁尸灭迹,于是主人一不小心就找上门来了,于是乎就一打二闹三折腾呀,于是乎人们懂得关门了,懂得把重要的东西放到保险柜里了,懂得了抢我东西的人我就跟他没完了……等等等等,这也是规矩。

以上两个例子完全是为了搞笑的,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否定这种情况以及相似的伴随着‘得’与‘失’的例子不存在,有厚黑教主名言为辅证(虽然我不是很赞同他的厚黑的观点,但是想不到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想到一块去了),他说:“太古本无私,有一人为私,无私者受制于私,故天下人皆自私,再后来,有一人无私,天下自私者皆受制于无私,故天下人皆无私。”虽然全文不是这样的,但大意是这样。这些事例都在呼吁一件事情,那么就是规章制度的出台,我的一个很喜欢的人曾经说了一句蛮经典的话,说,规矩不是规律。我们从规律上看到我们是客观的,是什么什么的,但是规矩来源于规律,因有规律,才有规矩!制定规矩规章实际上是对规律的应用,而不是从事实上去扰乱它!人类的行为需要规章制度来约束,这是勿庸置疑的,也是必然的。记得我前面讲过的原理三吗?无序的系统,给足时间,就会变得有序。从原理三可以看出,任何一个系统在出现之初都是混乱的,无序的。有序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规则起作用的过程。如果每一个个体都按照自己的意志来做事,那么整体体现的性质就是混乱无序的。要变得有序,如我上文讲过的力往一处使,心往一处想。必然是由规则来完成的。

因为整本书我都在避免一个话题,就是政治的话题,所以我并不打算对现有的规章制度来个真评价,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制度是有存在的必要,而我们真正应该关心的是它的合理化,完善化与可执行化。

而规矩是分三种的,一种是有形的,有文的,就如法律法规,另外一种就是无形的,约定成俗的,比如道德,情理,还有一种叫做无聊的,这里着重说说道德的约束力量,人们在进化的过程中,产生出各种各样的情绪,还有各种各样接纳与排斥的事物,以及区分接纳与排斥的标准,但是这标准并不是条文的,而是认知与感觉上的,比如隐私,比如羞耻,比如美丑,这样就会产生一种情况,就是一个行为,一个事物我们会下意识的觉得这是好还是不好,这种感觉不是理性的,是感性的,是直接的!当有违这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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