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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白色的礼服,白色的手套,身材颀长,下巴微微地抬起,就像是第一次在杜高的生日宴会上见到他那样,只是那双琥珀色的眼眸中所散发出来的光芒,不再桀骜而冰冷,而是充满了柔和的,温暖的笑意。

“真是够慢的。”拉斐尔勾起唇角调侃,一手托着下巴,靠在马车的门边,笑嘻嘻地说道。

城墙上,杜高看着远去的身影,略带自嘲地笑了笑:“这下子,似乎清静了很多。”

史黛拉笑嘻嘻地凑上去说道:“陛下,你是觉得有些寂寞了吧?”

“不要揭穿我啊……哈哈。”杜高挥了挥手,对着远去的那些人。

“骑马有意思吗?”赫本一手伸出窗外,对着骑在马上的杜高说道,“来啦来啦,坐马车里面啦,我们来玩纸牌哦,那东西很有意思,保证你会爱上他的。”

赫本诱惑地说道,拉斐尔一听是要玩纸牌也来了兴趣,跳着眉头对杜高说道:“别装正经了,外面多冷啊,谁输了谁一个月谁床底下啊……”

这打赌还真是有点让人无语啊,好像当年迦兰是睡过床底下来着?那是什么时候呢?什么时候呢?好像某人还来爬床来着呢……

杜高冷哼了一声,却是中了激将法,说道:“来就来,你是准备好了一个月睡床底下了吗?”

“没有,我只是准备了同希瑟和威尔一起去挤赫本的大床。”

“希瑟是谁?威尔是谁?”某人的眼睛斗志已经熊熊燃烧了。

“啊哈,那种小事就不要计较了啊。”糟糕,忘记和他说家里还有两个男宠了,管他它呢,反正已经把他拐上了贼船了,还想反悔?没可能了哦

卷一 败家女的崛起 后记:相濡以沫,或者相忘于江湖——总难两全,才是人生

后记:相濡以沫,或者相忘于江湖——总难两全,才是人生

我一直在想,什么样的结局是圆满的结局,是让赫本将所有的美男都收了?又或者赫本学成,变成像是师祖大人那样的强者,征服一切。

其实本书最开始的构思并不是这样的,只是写着写着有些偏离了,于是将之拐回来的时候发现好像这样也不太对啊。某赫很纠结,但是有一样,我坚持着初衷。

本文虽np,却并没有将出现的美男都收了进去,我觉得三四个就差不多了。可以说,本文人气最高的应该是月光无疑,但是某赫并没有将之完全归入赫本的后宫,其一是因为他的身份问题(作者是上帝,肯定有办法解决的,但是并不想解决),我觉得,某些人适合相濡以沫,某些人更适合相忘于江湖。

曾有人问我,比起圆满,更钟情于缺憾吗?我想在我的认知中差不多是这样的,有缺憾的,才是人生。就像是人心的复杂,因为每个人的心中对一件事情都有自己的看法,这样子才有意思不是吗?

当然本文只是一篇不负责任的y、y小说,于此说的只是我个人的总结至此罢了,将之归类于一点牢骚之言,看过就好。

本文确实也有被新书拖累之嫌,所以某赫在三月的时候想,是要暂时停下来写新书,还是直接给了结局,这是一个问题。但是某赫保底的坑品还是有的,那就是不tj。因此决定,还是要坚持写完。对此某赫森森佩服自己,在没有任何的存稿下,一天从七千字写到了一万二,速度狂飙有没有?《一妻》的成绩要比这本好,某赫也不得不在两本之间做到平衡的取舍,毕竟,正像是书友说的,这本也是投入了很大的感情的,每本书都是作者的心血啊。众口难调,某赫也坦然接受拍砖,客服关系中有一条说的是,顾客来投诉,作为经销商还是很开心的,至少还有给你改正的机会,有些顾客是心中抱怨却一言不发,那给某赫连改正的机会也没有了。某赫的准则一般都不改文,更愿意在下次更加努力。《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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