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 (第2/4页)
和我的意志是同一个意志;只是在作为表象的世界中,'由于'表象的形式至少总有主体和客体'这一项',我们(——这意志和我的意志——)才一分为二成为被认识的和能认识的个体。如果把认识,把作为表象的世界取消,那么除了意志,盲目的冲动之外,根本就没剩下什么了。至于说如果意志获得客体性,成为表象,那就一举而肯定了主体,又肯定了客体少而这客体性如果纯粹地,完美地是意志的恰如其分的客体性,那就肯定了这客体是理念,摆脱了根据律的那些形式:也肯定了主体是“认识”的纯粹主体,摆脱了个性和为意志服务的可能性。
谁要是按上述方式而使自己浸沉于对自然的直观中,把自己都遗忘了到这种地步,以至他已仅仅只是作为纯粹认识着的主体而存在,那么,他也就会由此直接体会到'他'作为这样的主体,乃是世界及一切客观的实际存在的条件,从而也是这一切一切的支柱,因为这种客观的实际存在已表明它自己是有赖于他的实际存在的了。所以他是把大自然摄入他自身之内了,从而他觉得大自然不过只是他的本质的偶然属性而已。在这种意义之下拜仑说:
“难道群山,波涛,和诸天
不是我的一部分,不是我
心灵的一部分,
正如我是它们的一部分吗?”
然则,谁要是感到了这一点,他又怎么会在和常住的自然对照时把自己当作绝对无常的呢?笼罩着他的反而应该是那么一种意识,也就是对于《吠陀》中的《邬波尼煞昙》所说的话的意识,那儿说:“一切天生之物总起来就是我,在我之外任何其他东西都是不存在的。”(邬布涅迦Ⅰ。122)
§35
为了对世界的本质获得一个更深刻的理解,人们就不可避免地必需学会把作为自在之物的意志和它的恰如其分的客体性区分开来,然后是把这客体性逐级较明显较完整地出现于其上的不同级别,也即是那些理念自身,和'显现于'根据律各形态中的理念的现象,和个体人有限的认识方式区别开来。这样,人们就会同意柏拉图只承认理念有真正的存在'的作法',与此相反,对于在空间和时间中的事物,对于个体认为真实的世界,则只承认它们有一种假象的,梦境般的存在。这样,人们就会理解同此一个理念如何又把自己显示于那么多现象之中,对于认识着的个体又如何只是片断地,一个方面跟着一个方面,展出它的本质。这样。人们就会把理念和它的现象按以落入个体的考察的方式方法区别开来,而认前者为本质的,后者为非本质的。以举例的方式,我们将在最细微的和最巨大的'事物'中来考察这一点。——在浮云飘荡的时候,云所构成的那些形相对于云来说并不是本质的,而是无所谓的;但是作为有弹性的蒸气,为风的冲力所推动'时而'紧缩一团,'时而'飘散、舒展、碎裂,这却是它的本性,是把自己客体化于云中的各种力的本质,是理念。云每次所构成的形相,那只是对个体的观察者的'事'。——对于在'巨'石之间滚滚流去的溪水来说,它让我们看到的那些漩涡、波浪、泡沫等等是无所谓的,非本质的。至于水的随引力而就下,作为无弹性的、易于流动的、无定形的、透明的液体,这却是它的本质;这些如果是直观地被认识了的,那就是理念了。只对于我们,当我们是作为个体而在认识着的时候,才有那些漩涡、波浪、泡沫。——窗户玻璃上的薄冰按结晶的规律而形成结晶体,这些规律显示着出现在这里的自然力的本质,表出了理型;但是冰在结晶时形成的树木花草则不是本质的,只是对我们而有的。——在浮云、溪水、结晶体中显现的'已'是那意志最微弱的尾声了,它若出现于植物中那就要完满些,在动物又更完满一些,最完满是在人类。但是只有意志的客体化所有那些级别的本质上的东西才构成理念;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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