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部分 (第3/5页)

出了苍梧国的郊野,孤单的道路上,行驶着三四辆马车,行走在第三辆马车的宛兰他们,可并不知道第一辆马车为了家产进行的或大或小的争议。对于家产也是从古至今都存在的最大矛盾集中点,只要有那么一丁点的利益所在,亲兄弟都得明算账——或许这就是人类的劣根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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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三四天的千里奔腾,来到了桂林郡另一个大城市——布山县。布山县是广西的第一古城,考古发现,贵港城南,及县城有汉古墓发现,有学者推荐,布山县治应在今贵港。但不管怎么样,这布山县距今已经有二千二百多年的历史啦。

到了这大县城——到底有多大呢,据说周长有一千多米,算是桂林郡最大的城市了。据考证,在西汉初期时代,桂林郡就两个城市,一个是之前去过的四会县,其次便是这布山县了。据称,布山县的民族以骆越族为主,《交州外域记》说:“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雒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因名为骆民。”

进入到这个地方,便感觉民族特色非常明显,都是穿着背心和宽短裤的,很少见到长袍长衣的人,因此他们的到来,引来了不少人的关注。

打听到客栈的所在地——说是客栈,倒不如是个木板楼,跟宛兰在番禹爹娘的房子类似,都是干栏式的结构,上面是住人的,下面是放杂物的。由于没有仓库可供存放物资,只能先将物资存放到一楼的木板房,担心不够安全,自己还得掏钱外加一把青铜锁,多加叮嘱之后,才放心的上楼,踩着咯吱咯吱响的木板楼,先进去好好的休息。

果然是一来到这个颇具民族风味的地方,很不习惯啊。首先是那**,犹如席子一般铺在地上,再加一个摊子,而桌子啊什么的都非常的矮,只能席地而坐。房间里的布置简陋得不行,偏偏收费又很贵,没看见老爷付钱脸都绿了吗?

整理妥当之后,大家一起吃饭——坐惯了凳子,很难习惯席地而坐的吃饭,不知有多别扭。

老爷边吃边说道:“现在又来了一个问题,从布山县出发,到句町、勿敛国都非常的近,三四天吧便到了。如果到夜郎国,大约七天吧,我是考虑先去句町、勿敛这些小国家吧。”

几个人也赞同或者默许老爷的这种做法,二夫人的话正好表达了大家的想法,“这样挺顺路的,去玩夜郎就能直接回家了。”

宛兰立马反对道:“可是武帝不是让我们先去夜郎吗?不会变成抗旨吧?”

“反正最后目的达到了,中间经过了什么,武帝应该不会知道吧?况且这样确实顺路。”老爷想了想说道。

宛兰辩驳道:“我依然觉得先去夜郎国。毕竟夜郎跟南越的关系很好,而且还是大国,送了物资给夜郎,肯定能得到回馈,我们拿这些回馈再去这些小国家,算是顺水推舟、借花献佛。如果先去这些小国家,物资给的太好了,得回来的恐怕都是些次品,这时物资已经不足了,难道还要用次品拉拢夜郎国?”

老爷沉默了,五个指节在桌面上不停的敲着,静静的环境发出有节奏的声响。

蒋堂立马劝道:“我觉得这个意见不错,要不就先去夜郎吧?”

“再考虑考虑吧,还是先吃饭哈哈。”老爷指着菜爽朗的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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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果然是慵懒的时刻,睡在地上,在这大夏天,确实别有风味啊。

宛兰和蒋堂睡了个踏踏实实的午觉,伸起一个好长好长的懒腰——这些天长时间在马车上度过,都没好好的休整了。

坐在地上,看着窗外那青山丽水,听着虫鸣鸟兽的嘤嘤,品上一杯淡绿的好茗,真是夏天的一大风味啊!

蒋堂拿着茶,细细的尝了一口,无心的问道:“你这么想去夜郎国,并不是这么简单的两国关系友好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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