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 (第3/5页)

的回信,肯定是责骂地扔掉他家的地址;一个从此会因为自己觉得受伤更加疏远我。

高三的后半学期,整个学校像传销公司。

老师整天说,别想着玩,想想未来住在大城市里,行走在高楼大厦间,那里才好玩。他们偶尔还会举例:某某同学,考上了北京的大学,然后,他就住在北京了……口气笃定得,好似,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谁都没怀疑住在北京就是所有幸福的终点。整个高三的年段,也像是准备离开小镇的预备营地,许多人开始寄宿在学校,全心投入一种冥想状态。仿佛学校就是一艘太空船,开往一个更开明的所在。

我也是寄宿中的一员。全身投入这种冲刺中。直到高考最后一刻结束,回到家,母亲才叫我,去探探阿小。

阿小骑着摩托车在海边狂飙,一不小心车歪了,他整个人被抛出去,头先着的地。那是两个月前发生的事情。当时一度下了病危通知书,但总算奇迹般地抢救过来了。

去到他家,他还躺在床上,受伤的头部已经拆线,但因为剃了头发可以看到,前额凹进去一块。他看到我惊恐的表情,开玩笑地说,我牛吧,摔成这样,竟然没死,而且一点后遗症也没有,就是难看了点,不过这样也好,这样出去,混江湖最容易了……

两个月后,我被一所外地的大学录取离开小镇。我去向他告别,他当时已经开始和父兄去捕鱼了,只不过,从此不骑摩托车,也蹬上了吭哧吭哧响的自行车。

阿小终于成了,小镇上的渔民了。

10

兜兜转转,大学毕业后的我,来到了北京,来到了那个在想象中可以和香港比拼的北京。当然,此时的我早知道,留在北京不是全部故事的结束,而是所有故事的开始。

偌大的城市充满焦灼感的生活,每次走在地铁那拥挤的人群里,我总会觉得自己要被吞了,觉得人都怎么这么渺小,而在小镇,觉得每个人都那么复杂而有生趣。觉得人才像人。这个时候我才偶尔会想起老家的阿小,我竟然有些妒忌。听说他娶了个老婆,很快生了个儿子,然后自己买了块地,建好了房子,也圈上个庭院,里面还养了只狗。

我每天则不断忍受着颈椎病,苦恼着工作的压力,和工作结束后的空虚。唯一能做的是不停通过职业的成就感稍微缓解自己:我是个写字的人,在一家全球闻名的顶级杂志工作,我的文章会被到处转载。

总有老家的朋友,从那听得到狗吠的小镇上打来电话,说你这小子混得不错。装模作样地相互吹捧下,挂完电话,迎接突然袭击而来的空虚感。这个晚上,我习惯查阅自己博客的评论,意外地看到一条评论:你是黑狗达吗?小镇上的黑狗达吗?我是阿小,我在香港,能电话我吗,我的电话号码是……

是阿小。香港那个阿小。

说不上的犹豫感,我竟然拖了半个月没回电。我竟然有点害怕。我不想知道他活得怎么样,无论好,或者不好,对我都是种莫名其妙的震颤。

半个月后,突然有个事情必须到香港出差。我把电话抄在纸上,还是没决定是否拨通这个号码。事情忙完了,一个人摊在宾馆空荡荡的房间里,突然下了决心拨打出那串电话。

喂?邊個?

是阿小吗?

啊?他愣了下,显然有点错愕。

黑狗达!你在香港?你终于要见我啦!

他竟然记得我的声音。可见香港的生活他有多孤单。

11

和阿月姨拉着我去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一样,我竟然又紧张到全身是汗。坐在路边的茶餐厅里,我一直想象,他会是怎么样的?他应该长发飘逸,穿着入时,然后应该钉上耳环了吧?他应该终于可以打扮出他想成为的样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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