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6 诡怪联盟(求追读) (第2/4页)

怪联盟的初始成员。

加入诡怪联盟之后,你们不但能获得四位大人的庇护,还能和组织中的许多同伴互为援引。

以后外出狩猎时,再也不用担心会被修行者们喊打喊杀。

就算遇到解决不了的对手,也不必像以前那样仓皇逃窜,孤立无援。

你们都是有后台的诡怪,诡怪联盟里的同伴和四位大人将成为你们最坚实的后盾。

而且你们作为组织的元老,都将享有征召下属的权力。

征召得越多,实力越强,四位大人给予的奖励就越多。

这是独属于组织初始成员的权力,错过了可就没了。”

财神不倒翁话音一落,现场立刻响起嗡嗡的讨论声。

诸多声音乃至精神意念在现场不断传播,彼此碰撞,交流探讨:

“四位大人们的意见都很靠谱啊,我们诡怪确实需要成立一个组织。”

“是啊,我昨天偷到个小孩,还没来得及吃,就被路过的修行者打断一条腿,幸好我长了十条腿,才没落在他手里。”

“别提了,我七月份被民安局的卫沧重创,伤势到今天都还没彻底复原,等加入组织了我一定要报仇!”

“每天偷猪下水吃的日子我受够了!我要吃新鲜的人类!我要吃美味的夜店少女!”

“啊这,夜店少女味儿很杂的,兄弟没吃过啥好东西吧?改天带你去幼儿园吃顿好的。”

……

场上一片嘈杂,嗡嗡乱响。

而很快,作为三大红衣级之一的肋骨外翻中年男便当场站出来。

见到他出面,声音立刻低了下去,很快便化作寂静。

肋骨外翻中年男看向财神不倒翁,慢条斯理的说道:

“我赞同成立属于我们自己的组织,但这里面仍有许多细节问题十分值得探讨。

首先就是地位之分。

就算大家都是初始成员,但实力的高低差距摆在那儿,不可能白衫级和红衣级都享受同样的权利。

其次,组织对成员的义务又是如何规定的?

在你刚才的宣讲当中,我只看到了权利,却并未看到义务,关于义务,应该说的更清楚才对吧?

最后,是组织的互助机制。

我明白四位大人团结诡怪向人类争夺生存空间的想法,我对这个想法举双手赞成,但既然组织的本质是互助,是为了自保,防止被修行者们猎杀,那么这个互助机制就得好好说道说道了。

众所周知,现在修行者势大,我们平日里想吃个人都得偷偷摸摸的,防止被修行者抓到踪迹。

甚至有一部分同胞长时间都混迹在屠宰场和墓地周围,每天与各种下水游魂相伴。

作为猎食者,我们本不应如此低声下气,但大势如此,不得不多加收敛。

现在结成了互助组织,能够彼此之间互相支援,共同抵御外敌,设想确实很美好,但问题也紧随而至——

你们要如何保证支援时不会被修行者们围点打援?

要如何保证不会被修行者们顺藤摸瓜一网打尽?

要如何保证日后聚会不对外泄露?成员信息不被外界抓取?

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撞到修行者挂掉也就罢了,要是因为自己人的失误挂掉,那未免也太蠢了!”

财神不倒翁听到这些质疑,脸上的笑容反而愈发盛烈了。

有疑问是好事,有疑问说明人家真的打算加入进来。

然而未等他开口解释,马桶圈生满锯齿马桶盖肥厚如嘴唇的红衣级,便骤然插嘴道:

“母巷大人,木偶大人,八臂大人作为黑影级,成为我们的顶头上司,我没有任何疑问,但是梦女才晋升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