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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銀子。

他既然給了,她就收著。總不會花到別的地方去,都是使在一家人身上了。

「給你買兩支筆吧。」路過書齋,韶音停下腳步,看向顧亭遠道。

顧亭遠面容微凝,隨即恢復原狀:「好。」

去年便是如此,她殷勤地帶他買筆,買回去後她收起來了,說擔心他放不好,等到考試當天才給他,並收回了他的舊筆,說不吉利。

裝作什麼都不知道,顧亭遠跟她進了書齋。

她給他挑了兩支上好的狼毫筆,八百文一支,他近乎通宵抄書,也不過買上一支筆。

即便打算什麼都依她,但顧亭遠還是不肯下這麼大的本:「不用買這麼好的。」

萬一她再做什麼手腳,這本錢可真是高得叫人覺得肉痛。

「勞煩包起來。」韶音客客氣氣地對書齋的主人說道。付了銀錢,將兩支筆扔他懷裡,牽著安兒出了書齋。

顧亭遠睜大眼睛,愕然在當場!

回到客棧後,韶音沒有把兩支昂貴的狼毫筆收回去。顧亭遠不知她怎麼想的,只是夜間躺在床上,心裡想著那兩支昂貴的狼毫筆,只有一絲絲感動,占據絕大部分的是心痛!

他怎麼配!

他一個窮書生,來到府城後沒有給妻子買一身新衣裳,倒是給自己買了這麼貴的筆!

他沒臉見人了!

第144章 前妻13 考完。

次日的早飯, 便換了花樣。

肉餅,鍋貼,油茶,豆漿等, 仍舊還在, 但顧亭遠那份, 變成了雜糧饅頭。

雜糧饅頭,三文錢兩個。白面饅頭, 兩文錢一個。顧亭遠一頓早飯吃兩個雜糧饅頭,就省下了一文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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