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1/5页)
我说:不知道。我一看你就知道你平常不讲中文。
我九岁来美国的。
从哪里来的?
印尼。你呢?
从北京。他的手指又敲击起来。手腕上有条细长的伤疤。他之所以危险,我似乎找到了根据。他已经又转回脸去看窗外,但我很快发现他始终以玻璃的投影在观察我,正如我对他干的是同样的事。
他问:你住哪里?
艾文斯顿。你呢?
那你完蛋了,下不了车了。他平稳地看着我,手指敲得更激烈。
你什么意思?
你没注意?你乘错车了。艾文斯顿在你背后。他说。
这时车停在一个站台上,我一看,他是正确的,我的确乘的是相反方向的车。这是向南走的车,终点是芝加哥有名的贫民区。那里的夜晚游荡着许多孤独的人,凭空骂着大街或一声不响地狂怒,偶尔过路的人反而要夹着尾巴,忍气吞声,而正是人们对他们的躲避惹出他们满心仇恨。那区域维系着芝加哥的坏名声和阴惨凶恶的面目。
真倒霉透了!我嘟哝着向车门口奔去。车门却已关上,比我印象中关闭得果断、迅速。我心想这可是活该,遇上一个稍对胃口的亚洲男人,东南西北都乱套了。我转过身,车厢里的第三位旅客又抓紧时间对我笑一下;这副笑容由东倒西歪的牙齿和乱七八糟的皱纹组成。我赶紧避开他,去看那黑衣男子。他刚才也跟着我站起身,但没有离开座位,见我这时毫无出路地又回来投奔他,他笑笑,轻蔑和哄慰都有了。
他说:用不着那么害怕。
我说:你当然不怕。我心想,人家弄不好会怕你。
我告诉你一件事,你就不怕了。他见我趔趄着,伸出手及时扶我一把。或许我先伸出手去找他的手。
告诉你,我也坐错车了。他见我眼睛猛一瞪,又说,真的,我住罗杰斯公园。也坐反方向了。
罗杰斯公园离我住的地方有四五站,那一带聚集不少穿一身黑的人。那里有家咖啡馆在我的同学中享有盛名,他们时常去那里朗诵在别处绝对没人懂得的诗或小说。我只去听过一次他们的诗朗诵,见到的男人全梳辫子,女人一律剃大兵头。
你什么时候发现乘错车的?我问道。
比你早五秒钟。他神色一本正经。
可是为什么你反应得比我慢?你的反应至少比我晚十秒钟。
嗨,你在用FBI的语言跟我说话。他的轻蔑加深了,哄慰消失了。
最初他容貌中那种独特的情调;由黯淡的忧郁和消极组成的情调此刻都不见了。我发现他其实非常主动,机敏,或许在不屑于看我的时候已把我看透,把我对他的猎奇,甚至一点儿着迷都看得一清二楚。很可能是他在猎我,而我一直以为我主控了猎手的位置。
你不信吗?他拍拍他身边的位置:来,坐下,我说给你听——
我不久意识到我紧挨着他坐下来,车的每一个不规则的晃动,都使我的腿碰到他的腿。腿与腿之间虽有两层牛仔裤的厚实作为最后界限,但那触碰有种赤裸的敏感,使我觉得越来越危险。
我发现乘错了车,不过马上意识到这是末班车了。他对我说着,眼睛却在说别的,在发问:使我和你乘错车的原因是不是同一个呢?他说:就是马上下车,也赶不上往北边走的末班车了。因为我知道那趟末班车的发车时间是十二点整,你看现在几点?他把手腕伸到我面前,手表的长短针指到十二点一刻。
他看着我,要我看他多么死心塌地。他要我学他,索性踏实下来,把剩下的歧途好好走完。
那我们怎么办?我说。
我们?他咬文嚼字,又用英文强调一遍:我们?他的强调不是用音量,而是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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