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雪松路抢劫案(四) (第3/3页)
的规定,判处乔健健有期徒刑二年。
肖问豪根据本案制作了一期《小法庭》,题目定为《雪松路抢劫案》。酷博士和戴聪明作为嘉宾出镜,在节目中,以“乔同学”和“蔡同学”代替二人的名字。
“乔同学只是想开个玩笑。没有想真的抢钱。”肖问豪说。
酷博士解释说:“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的方式劫夺财物的行为。这里涉及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的区别。盗窃和抢劫的目的都是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开玩笑只是乔同学犯罪的动机,犯罪的目的就是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直接的想法。比如盗窃罪,行为人的动机可能是贪图财产,也可能是为了炫耀,但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的时候,他的直接想法就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只有占有的财产才可以享受或者炫耀。
“乔同学在拿出玩具手枪对着女士的那一刻,肯定是想把包拿到手的,这就是非法占有。抢劫罪在形式上是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威胁。不论是什么形式,只要能使被害人产生恐惧的感觉,就算是一种威胁。玩具手枪看起来跟真枪差不多呢,被害人那一刻一定很恐惧。”
一旁的戴聪明没忘记打趣:“这个道理不是明摆着吗?哪个人会在恐慌中还要问一句,‘把枪拿过来,我看看是不是真的’,哈哈,这也太滑稽了。”
随后戴聪明又补充:“《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对所有的犯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对某些严重的犯罪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