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 (第2/4页)

;在伦敦,想依靠三百镑的岁人来维持个体面的生活,也实在是难。他内心向往着威尼斯和佛罗伦萨,这两处地方被约翰·罗斯金说得神乎其神。他觉得自己适应不了庸俗繁忙的法律事务,因为他已发现,先把自己的大名往大门上一写,是招揽不到什么诉讼案的,而且现代政治似乎也欠尊严。他觉得自己生来是个诗人。他退掉克莱门特法律协会的房间,动身去意大利。他在佛罗伦萨和罗马分别度过了一个冬天,现在又来到德国,消度他在国外的第二个夏天,以便日后可以欣赏歌德的原著。

海沃德具有极其可贵的天赋:他对文学有很高的鉴赏力,能够将自已的激情淋漓尽致地倾注在作品之中,使自己获得与作家相同的感受,洞察作家的一切精华所在,然后垦切入理地加以评论。菲利普读的书不可谓不多,但是从不加以选择,拿到什么就读什么,现在遇到这么一个能在义学鉴赏方面加以点拨的良师益友,真是三生有幸。菲利普从本城藏书量有限的外借图书馆借来各种书籍,凡是海沃德提到过的精采之作,他一本连一本地拜读过去。虽然读的时候并不都觉得饶有兴味,但他锲而不舍地往下钻。他感到自己太无知,太浅薄,热切地希望自己能有所长进。到八底,维克斯从德国南部回来的时候,菲利普已经完全置于海沃德的影响之下。海沃德不喜欢维克斯,对那个美国人的黑外套和椒盐色裤子连声哀叹;每每讲到他那新英格兰的良心,则轻蔑地一耸肩。听着海沃德出言不逊,糟蹋维克斯,菲利普也暗暗得意,尽管维克斯对他特别殷勤友善:反过来,维克斯对海沃德稍微发表几句不中听的议论,菲利普听了就会顿时发起火来。

〃你的新朋友看上去倒像个诗人呢,〃维克斯不无挖苦地说,饱经忧患的嘴角上挂着一缕微笑。

〃他本是个诗人嘛。〃

〃是他自己对你这么说的吗?在我们美国,管他这号人叫标准饭桶。〃

〃可我们现在并不在美国,〃菲利普冷冷地说。

〃他多大了?二十五岁?他就这样成天无所事事,住在膳宿公寓里写诗。〃

〃你不了解他,〃菲利普气冲冲地说。

〃不,我很了解他呢!像他这样的人我见过一百四十七个了。〃

维克斯的那对眸子灼灼有光,但是菲利普欣赏不了美国人的幽默,噘嘴翘唇,铁板着脸。在菲利普看来,维克斯似乎已届中年,实际上他才三十出头。维克斯是个瘦长条子,像学者似的,有点佝偻,头颅大得难看,头发暗淡而稀疏,皮肤呈土色。薄薄的嘴唇,细长的鼻子,额骨明显地向前突出,生就一副粗俗相。他的态度冷淡,举止拘泥刻板,既无生气,也无热情,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轻浮气质,闹得一些容严心肃的人周章失措,而维克斯出于本能,偏偏喜欢同这等人混在一起。他在海德堡大学攻读神学,而另外一些也在此地攻读神学的同胞对他都心存戒意。此人离经叛道的味儿太浓,使他们望而生畏。他的那种古怪幽默感,也使他们颇不以为然。

〃他这样的人你怎么可能见过一百四十七个呢?〃

〃我在巴黎的拉丁居民区见到过他;我在柏林、慕尼黑的寄宿公寓里见到过他。他住在佩鲁贾和阿西西的小旅馆里。他那样的人三五成群地伫立在佛罗伦萨的波提切利名画之前;他那样的人占满了罗马西斯廷教堂的座席。在意大利,他喝葡萄酒稍微多一点;他在德国喝起啤酒来,则是开怀痛饮,全无节制。凡属正确的东西,不问是什么,他一概膜拜顶礼。他打算在不久的将来写一部皇皇巨著。想一想吧,一百四十七部惊世之作,蕴藏在一百四十七位大人物的心头;不幸的是,这一百四十七部惊世之作一部也写不出来。而世界呢,照样在前进。〃

维克斯一本正经地侃侃而谈,临结束时,那一双浅灰眸于忽闪了几下。菲利普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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