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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无论哪个情节都会指向他,毫无理由地。
现在的相见,真的是令一切都平复了。
他比我略高些,揽着我的肩,很认真地说:“你认出我来了么?一上来就抱?抱错了怎么办?”
我笑:“抱错了就抱错了,一个拥抱而已,说不定识得英俊多金男士,从此开始我灿烂的第三春。”
在我奇怪的人生里,第一春给了女孩,第二春给了他,而我,一直希望有第三春,不管是谁,不拘男女,只要不是他——谢永安。
他拉了我的手,在大太阳底下走路,广州的太阳热/辣/辣的,热热的风涌上来,有一丝丝奇怪的感觉,熟悉的陌生人。
但是没有很生疏,沟通基本上是顺畅的。随便的说话,象所有人一样,天气城市,如何如何。
“广州的天气真热,”他抱怨着,脸上有汗,“闷热。”
“嗯,岭南就这样。过了南岭,立马两重天。”我说。
他比以前平和很多,也许是因为年纪大了之故,没有那么睿智,或者说尖锐,或者说很多东西在岁月的打磨中,都变了,包括他的棱角和我的狂热。
“岁月那么眷顾你。”他看我的眼神多了几分热切,我在心里稍稍将它美化,或者,这是情意。
他长胖了,因为一直的身体不好,这些年,我继继续续地知道,他身体的问题。他没象以前那样戴着隐形眼镜,戴上了普通的白框眼镜,桃花眼已经不明显,穿了黑白条纹T恤,内地男人爱穿的很OUT款式的薄牛仔裤,烟抽得更凶了,一支接一支,我姑且理解他在紧张,其实他真的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人,在人群中,随时淹没的那种。
来之前,我特别选了普通不招摇的衣服,蓝色牛仔裤,白色T恤,白色匡威鞋,看他的眼神,我知道他喜欢我这样的穿着,四十岁的男人,能够这样穿出来,没点功力怎么行,十多年一直跑健身房,不是白跑的。
有时大家不说话,也不觉得尴尬。这种关系其实很难得,不说话不觉得尴尬的关系是密切的关系,是自己人的关系。
我们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广州我比他熟悉很多,但是今天我不想拿任何主意,他只是偶尔来一次,我什么都不理,看他如何安排,我不明白我这是什么心理。
把自己交给他一天?或许吧。
七月的广州,连风都热/辣/辣的,我们牵着手,手心里都是汗,彼此都没有放下来擦汗的意思,他偶尔会转过头来,微笑着温柔地看着我,我报之以微笑,但我不知道他心里是否是热的,他一向擅长这个。
“找个地方吃饭吧。”他一个北方人,实在受不了南方的闷热。
如果是我泡妞,我现在会选择去广州塔旋转餐厅,或者去沙面吃西餐,浪漫又有情调,再不济也去东湖边上,但是和他一起,我更愿意大汗淋漓地坐在街边大排档吃,捋高袖子,抽着烟,喝着二锅头,或者手抓着面包边走边吃。
又走了一条街,才看见比较象样子的餐馆,看着招牌算是稍微有些档次的样子,是间潮汕菜馆,他说,“就那吧。”
我说好,他继续携着我的手,咨客妹妹略略扫了眼我们拉着的手,很有眼色地没露出异样的表情,热情地迎我们上去。
年轻帅哥这样牵手比较养眼,我俩老男人,偶尔影响下市容,不为过。
餐馆在十五楼,我们坐了临窗的位子,宽大的落地玻璃,景观不错,隔了这么多年,再对面而坐,我的心情并不激荡,我想,他从来、永远都不会。
他微笑坐下,用茶水帮我洗涮了碗筷,又一一帮我摆好,给我倒了茶。
服务员小姐拿了菜单上来,他递过来,让我先点,我对吃的一向随意,便点了蚝仔烙、凉瓜排骨,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