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1/5页)
城。但这却是万万不能在长官面前说起的念头。
尤其是这样的长官。
威玛·罗伊斯爵士出身贵族世家,在儿孙满堂的家里排行老么。他是个俊美的十八岁青年,有双灰色眸子,举止优雅,瘦得像把尖刀。骑在他那匹健壮的黑色战马上,比骑着体型较小的犁马的威尔和盖瑞高出许多。他穿着黑色皮靴,黑色羊毛裤,黑色鼹鼠皮手套,黑色羊毛衫外头是硬皮甲,又罩了一件闪闪发光的黑色环甲。威玛爵土宣誓成为守夜人还不满半年,但他绝非毫无准备空手而来,最起码他的行头一件不少。
他身上最耀眼的行头,自然便是那件既厚实,又软得吓人的黑色貂皮斗篷。“我敢打赌,那一堆黑貂一定是他亲手杀的,”盖瑞在军营里喝酒时对战友说:“我们伟大的战士哦,把它们的小头一颗颗扭断啦。”当时可引得众人哄笑成一团。
假如你的长官是个大伙儿饮酒作乐时嘲笑的对象,你要怎么去尊敬他呢?威尔骑在马上,不禁如此想着。想必盖瑞也深有同感。
“莫尔蒙(注解3)叫我们追查野人行踪,我们也照办了,”盖瑞道:“现在他们死了,再也不会来骚扰我们。眼前还有好长一段路等着我们。我实在不喜欢这种天气,要是下起雪来,我们得花两个礼拜才能回去。下雪还算不上什么,大人,您可见过冰风暴肆虐的景象?”
小少爷似乎没听见这番话。他用他特有的那种兴致缺缺、漫不经心的方式审视着渐暗的暮色。威尔跟在他身边已经有一段时间,知道这种时候最好不要打断他。“威尔,再跟我说一遍你看到了些什么。”
在成为守夜人以前,威尔原本靠打猎维生。说得难听点,其实就是盗猎者。当年他在海利斯特家族的森林里偷猎公鹿,正忙着剥鹿皮,弄得一手血腥的时候,被受雇于梅利斯特家的流浪武士逮个正着。他若是不选择加入黑衫军,就只有双手被砍一途。威尔潜行的本事是一等一的,在森林里的无声潜行没人比得上,而黑衫军的弟兄们果然也很快就发现了他的长处。
“营地在两哩外,翻过山脊,紧邻着一条溪。”威尔答道:“我已经靠得很近了。总共有八个人,男女都有,但没看见小孩。他们背靠着大石头,雪几乎要把营地整个盖住,不过我还是分辨得出来。没有营火,但火堆的馀烬还很明显。他们动也没动,我仔细看了好一会儿,活人绝不会躺得这么安静。”
“你有发现血迹么?”
“嗯,没有。”威尔坦承。
“你有看见任何武器么?”
“几支剑、两三把弓,还有个家伙带了一柄斧头。铁打的双刃斧,看起来挺重的,就放在他右手边的地上。”
“你有记下他们躺着的相对位置么?”
威尔耸耸肩。“两三个靠在石头上,大部分都躺在地上,像是被打死的。”
“也有可能是在睡觉。”罗伊斯提议。
“肯定是被打死的,”威尔坚持己见:“因为有个女的躲在铁树林里,应该是斥候。
”他浅浅一笑。“我小心得很,没让她见着。但等到我靠近,却发现她也没反应。”说到这他不禁一阵颤抖。
“你受寒了?”罗伊斯问。
“有点吧,”威尔喃喃道,“大人,是这风的关系埃”
年轻骑士转头面对灰发老兵。结霜的落叶在他们耳边低语飘过,罗伊斯的战马局促不安。“盖瑞,你觉得是谁杀了这些人?”威玛爵士随口问道,顺手整理他貂皮长袍的褶榈。
“是这该死的天气,”盖瑞斩钉截铁地说:“上次冬天来的时候(注解4)我亲眼见过人活活冻死,再之前那次也看过,当时我还是个孩子。人人都说当时积雪深达四十尺,北风冷得跟冰一样,但更正要命的是低温。它会无声无息地逮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