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部分 (第3/4页)
盖在护甲和皮革下的肩膀隐隐作痛,他收起剑,想取下头盔,但刚抬手就痛得龇牙咧嘴。
“让我来。”一个声音说。粗厚的手指解开他喉咙的皮带,轻轻地捧起头盔。“伤得严重吗?”
“不是第一次了。”他摸摸肩膀,皱紧眉头,广场上除了他们几个一片空旷。
胖男孩的发际有凝固的血块,正是刚才霍德砍裂头盔的地方。“我是山姆威尔·塔利,来自角……”他停下来舔舔嘴,“我的意思是……那是我……我’曾经‘是角陵塔利家族的人。我前来加入黑衫军,家父是蓝道伯爵,高庭提利尔家族的封臣。我本来是爵位继承人,不过……”他没有说下去。
“我是琼恩·雪诺,临冬城公爵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
山姆威尔·塔利点点头。“我……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叫我山姆,我妈都这样叫我。”
“你呢,则要尊称他雪诺大人,”派普边说边凑过来。“你不会想知道他妈怎么叫他的。”
“这两位是葛兰和派普。”琼恩说。
“长得丑的是葛兰。”派普道。
葛兰一脸不悦地说:“你比我丑咧,起码我没生一对蝙蝠耳。”
“我衷心地感谢你们。”胖男孩正色道。
“刚才你怎么不站起来反击啊?”葛兰问他。
“我也想,真的,可我……我就是做不到。我也不想一直被揍。”他看看地面,“我……我猜我是窝囊废一个,家父常这么说。”
葛兰的表情如遭雷击,就连派普也说不出话来,而他一向对任何事情都爱发表意见。怎么会有人自称窝囊废呢?
山姆威尔·塔利想必是从他们脸上读出了他们的想法,他的视线刚碰到琼恩的眼睛,随即像受惊的动物般转开。“我……对不起,”他说,“我……也不想这样的。”他沉重地走向武器库。
琼恩叫住他。“你受伤了,”他说,“明天你就会进步的。”
山姆一脸哀怨地回过头。“才不会,”他强忍泪水说,“我永远都不会进步。”
等他走后,葛兰皱起眉头。“胆小鬼人人讨厌,”他很不舒服地说,“早知道咱们就不帮他了。要是别人把咱们也当胆小鬼那还得了?”
“你太笨啦,当不成胆小鬼的。”派普告诉他。
“我才不笨。”葛兰说。
“你笨死了。要在树林里遇到大熊,你都不会跑哟。”
“我当然会跑,”葛兰坚持,“而且跑得比你快。”他看到派普嘻皮笑脸,赶紧住口,这才恍然大悟,气得脸红脖子粗。琼恩让他们吵个痛快,自己走回武器库,挂回佩剑,脱下一身伤痕累累的铠甲。
黑城堡的生活有种固定的规律:早上练剑,下午干活。黑衫弟兄交给新兵们各种不同的差事,以判断他们适合的职业。偶尔琼恩会奉命带着白灵出外打猎,为总司令的晚餐加菜,他非常珍惜这种机会。只可惜这种机会实在少之又少,他得用十几倍的时间待在唐纳·诺伊的武器库里,转磨刀石,帮这位独臂铁匠把钝斧磨利;或是在诺伊敲打铸剑时,在旁鼓动风炉。其他时候他还会传达口信,站岗放哨,刷洗马厩,制造弓箭,照料伊蒙师傅的鸟儿或协助波文·马尔锡清点账目。
当天下午,他奉守卫长之命,带着四桶刚压碎的小石子,前往升降铁笼,负责把碎石铺在长城结冰的走道上。即使有白灵相伴,这依旧是件既孤单又无趣的差事,但琼恩不以为忤。倘若天气清朗,站在长城之上,半个世界尽收眼底,何况这里的空气向来清新冷冽。他可以在这里静静思考,而他发觉自己想起了山姆威尔·塔利……奇怪的是,还有提利昂·兰尼斯特。他不禁好奇提利昂会怎么对待这胖小子。侏儒曾嘻嘻笑着对他说:大部分的人宁可否认事实,也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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